基本程序
证券营业部设有资金专柜办理投资者的保证金存取业务。一般来讲,证券营业部可接受的保证金存取方式包括: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票、主动划转等。有些营业部还可以接受银行通存兑储蓄存折的资金划转,以及“一卡通”资金划转。
个人投资在存(或取)现金时,应持有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及资金账户卡,由本人临柜办理。在填写完存(或取)款单并签字后,将存(或取)款单与“两卡一证”递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如不能亲自临柜办理取款手续,可委托代理人办理,但代理人必须持有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的代理授权书,并携带代理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资金账户卡等证方可办理。
法人投资者在证券营业部存取保证金,应由合法授权的资金调拨人员办理。合法授权人办理资金存取时,应持有股票账户卡、合法委托授权书、本人身份证等证件。一般来说,在法人账户中提取资金,要经过证券营业部的部门负责人对委托授权书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在取款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这也是证券营业部为保证投资者资金的安全,防止盗取资金及其他金融诈骗的重要措施。
投资者如以银行转账支票形式存入保证金,由于存入资金不能马上到账,投资者应索要收据,待到支票资金到账后,凭该收据办理存入保证金手续。(按银行规定,转账支票资金到账应在提交支票三日以后。)
提醒投资者注意,股票账户卡、资金卡等重要证件要保管好,如有可能要经常检查本人保证金账户资金余额情况,发现问题,尽早解决。
存入营业部的资金如何计息
投资者存入证券营业部的资金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利率计息,每年计息支付一次,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底,营业部会将上年的利息结清。在利息支付上,各营业部的具体做法不一。有的营业部会单列一个单子;有的营业部将利息直接存入客户的资金账户,只有在销户时,才一次性出具利息单字。在未到支付利息期间,客户因故需要转移到另一个营业部,办理销户手续时,原营业部会提前支付客户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