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指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者,均应事先明确指定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其委托、交易、清算的代理机构,并将本人所属的证券账户指定于该机构所属席位号后方能进行交易的制度。
这一制度实施后,投资者如不办理指定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账户的交易申报指令(B股除外),直至该投资者完成办理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予以变更。也就是说,投资者如需买卖沪A股必须先办理指定交易后才可进行股票买卖。
事实上,早在199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就已推出了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即由投资者选择是否办理指定交易)。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记名证券只能在指定席位上进行交易,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记名证券仍像原来一样可“通买通卖”。但不管办理指定交易与否,投资者的记名证券仍由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集中进行托管。
需要指出的是,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是可选择性指定交易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两者有着明显的不同。
第一,实施全面指定交易后,投资者账户必须先办理指定交易,才能进行证券买卖;
第二,投资者记名证券由原来的中央集中托管变成由指定券商和上证中央登记结算公司进行分级管理;
第三,投资者指定的券商也要控制每个指定账户证券的卖空;
第四,实施全面指定交易将使,上海证券市场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深化,为投资者带来更多实实在在的便利。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以来上海证券市场场外无形席位报盘交易在全国的深入推广,以及“指定交易+电话委托”新模式的日渐普及,已给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的实行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作为全面指定交易制度最大受益者的投资人,其办理相应手续后,不但可以通过场外电话报盘系统在任何一地向其指定交易所属券商发出委托买卖指令,弥补原先办理指定交易后易地交易灵活性不强的弱点,而且可以充分享受由指定券商提供的诸如红利代领、代理配股、资讯传递等一系列服务内容,真正体会到投资上海证券市场带来的诸多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