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机构投资基本源于以下5个主要渠道。
它们分别是:
1.养老和分红基金(pension and profit-sharing funds) ;
2.以个人为受益人的信托基金,其中主要以大型银行的信托部为代表;
3.信托投资(investment trust)
4.保险公司;
5.教育及慈善机构,包括资金雄厚的大学进行的大规模交易(sizable transactions).
60年代,尽管这些机构投资者对股市的影响绝不亚于我们现在所讨论的通货膨胀,但它却是一个全新的话题。当投资者日渐深刻地认识到这种新兴力量的重要性时,他们就可以更好地利用这种力量,当然。更重要的在于,避免这种影响带来的破坏性。
简单回顾一下金融史,或许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这些问题。在30年代的绝大部分时间里,股价持续走低。
大家都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归结为以下两点:首先,总体经济始终低水平运行;其次,相当一部分投资者对罗斯福政府即将采取的政策感到忧心忡忡。但除此之外,抑制股价上涨的,还有一个鲜为人知的原因,这就是美国税法为市场建立起来的金融运行规则。
在30年代,无论是州所得税还是联邦所得税,虽然它们不像今天这么高,但如果按此前标准衡量,还是具有非常高的水平。这就意味着,大多数富有股东在去世时,都需要变现很大一部分股票来支付必要的税款。
只有在高额所得税严重削弱富人的储蓄能力时,才会出现这种动用原有储蓄的情况(或者说,迫使投资者出售原本会始终持有的股票),而这个富人阶层恰恰又是最主要的股票投资者。换句话说,在这10年里,股价始终处于下跌趋势。尽管有些人想购买股票,但和新发行股票以及因财产变现而源源不断形成的大量股票供给相比,它们的新增储蓄却根本无力提供充足的资金。
“二战”后,一股新的巨大力量彻底扭转了这种供需失衡。这就是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当然,机构投资行为并非起源于这一时期。多年以来,私人及银行托管、保险公司以及学校和慈善机构一直持有大量股票。此外,尽管出现的时间不长,但大量信托投资基金的存在,依然是不可忽视的事实。但几种新兴力量也对股市的某些领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最先出现的,就是公众对股票具有投资保值的认可度直线上升。这就导致专业托管人以及教育和慈善性机构投资于股票的资产总额显著增长。与此同时,这又进一步推动了保险公司股票投资的发展,并且为股票的开放式信托投资实现实质性增长,以及股票的养老金和利润共享基金的迅速发展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