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乌镇互联网大会上表示,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同时,必须清晰地认识到只有立足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科技才有发展前景,金融科技的发展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此次发言在肯定金融科技的同时,也指出了行业的忧患所在。九斗鱼CTO黄伟表示,金融活动本身就具有风险性,一旦偏离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可能会过度膨胀甚至导致金融危机的境地,这时候,监管科技的诞生是水到渠成。
那么,到底什么是监管科技呢?
国际金融协会(IIF)将监管科技(RegTech)定义为“能够有效和高效解决监管和合规性要求的新技术”。监管是对监管机构而言的,而合规性则是指金融机构要满足合规要求。从某种程度上来讲,监管科技可以同时帮助到监管者和被监管者。九斗鱼黄伟表示,监管科技的本质是采取新技术,在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可信赖的、可持续、可执行的监管协议与合规性的评估机制,旨在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管效率,降低金融机构的合规成本。
监管科技的特点
德勤(Deloitte)报告总结了监管科技的三个特点:1、敏捷性,即能对错综复杂的数据组进行快速分解和组合;2、及时性,即能及时生成报告与解决方案;3、集成性,即共享多个监管的数据结构,并对多项监管规定的众多要求形成统一的合规标准。具体到金融行业,监管科技的最大特点是能实现纸质报告流程的数字化、减少监管的人力支出及集中化满足监管要求,从而降低合规成本。同时,监管科技能帮助金融机构无缝对接监管政策,及时自测与核查经营行为,完成风险的主动识别与控制。
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运用监管科技的出发点不同。监管机构运用监管科技主要解决:如何高效地执行微观监管、宏观审慎政策以及货币政策;如何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确定新的监管规则,提高监管水平和效率,利用科技手段履行监管职责的内在需求。而金融机构运用监管科技,首先是解决如何高效、低成本地满足监管规定;其次是持续合规过程。日趋严格的监管新规带来了一系列挑战,金融机构需要借助科技手段理解新规、拟定适应新规的战略与实施计划。
今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银监会等国内金融监管机构先后透露出了对监管科技的兴趣,在创新与监管之间寻求平衡,将金融创新活动一开始就纳入包容性的监管环境中。“未来的监管报告将是一目了然的,会看到这些变化,而且它可以进入到某一个有问题的机构或者领域中去,可以看到每一个机构的业务条线的风险,这是可视化的。”银监会国际部主任范文仲表示。九斗鱼黄伟也表示,未来金融监管将侧重于实现规则监管模式下监管制度数字化、标准化和程序化处理与评估,以及原则监管模式下自动学习及识别潜在风险信号,并给出风险预测及决策建议。这一轮RegTech的金融创新已在中国初步成型,希望在快速追赶西方发达国家的进程中,中国也可能和金融科技一样后来居上,走出属于自己的一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