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业务发展历程
2013年5月,沪深交易所和中登公司发布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在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规范的同时,也拉起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蓬勃发展的序幕。同年6月24日,上证所和深交所正式启动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国泰君安、海通证券、国信证券等9家券商获得第一批试点资格;6月25日,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启动首日融资金额便达17亿元左右。
随着券商、银行入场后,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由于手续简便,不涉及过户、交易税收等问题,加之最长回购期限达到3年,使得其开始井喷式发展,截至2017年年底,沪深A股整体股票质押规模已突破6.3万亿元。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两大重要特点
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一般被称为场内股票质押业务,是一种半标准化债权业务,该业务有两个重要特点:
1.本质是债权借贷行为
股票质押业务与其他贷款业务一样,本质都是约定资金方在一段时间内出借资金给融资方,并收取一定的利息,但与普通贷款业务最大的不同在于其抵质押与担保的条件—股东通过质押其手上的股票进行融资。
2. 半标准化业务
相对于一般贷款业务与场外股票质押业务而言,场内股票质押业务具有一定的标准化。
在资金方与融资方达成融资协定后,证券公司进行业务申报、交易所集中申报、中证登进行证券登记、资金托管及到账以及若有违约处置等均可线上完成,从业务展开至回购到期结束均可视为流水化作业,是标准化的贷款业务。
理解这两点对于进一步探讨场内股票质押业务的风险点及关键风险防范措施非常重要。
主要风险点:
1. 未来股价下行. 导致质押的股票价值下降,借出方可能要求借入方补充保证金;
2. 质押通常要借入方付利息,当然这部分支出可以抵企业所得税;
3. 借出方可以把借入方(股东)个人质押转换为公司借款,增加公司债务;
4. 回购后股价下行,质押杠杠放大股价亏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