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
应收账款周转率是销售收入除以平均应收账款的比值,也就是年度内应收账款转为现金的平均次数,它说明应收账款流动的速度。用时间表示的周转速度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也叫平均应收账款回收期或平均收现期,表示企业从取得应收账款的权利到收回款项、转换为现金所需要的时间,等于360除以应收账款周转率。
一般来说,应收账款周转率越高,平均收账期越短,说明应收账款的收回越快。否则,企业的营运资金会过多地呆滞在应收账款上,影响正常的资金周转。
存在一些影响该指标正确计算的因素:季节性经营的企业使用这个指标时不能反映实际情况;大量使用分期付款结算方式;大量地使用现金结算的销售;年末大量销售或年末销售大幅度下降。这些因素都会对计算结果产生较大的影响。财务报表的外部使用人可以将计算出的指标与该企业前期指标、与行业平均水平或其他类似企业的指标相比较,判断该指标的高低。但仅根据指标的高低分析不出上述各种原因。
应收账款周转率公式为: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
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应收账款余额年初数+应收账款余额年末数)÷2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0÷应收账款周转率
销售收入为扣除折扣和折让后的销售净额,平均应收账款是指未扣除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是期初应收账款余额与期末应收账款的平均数。销售净额应扣除现金销售部分,即使用赊销净额来计算,理论上更加完备,但是数据难以得到。
【例8-3】某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收入项目2003年度为21000万元,200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1190万元、245万元;应收票据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1040万元、850万元;附注中反映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12万元、7万元。该公司应收账款周转次数=21000[(1190+1040+12)+(245+850+7)]÷2=21000÷1672=12.56(次)
周转天数=360÷12.56=28.6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