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概况
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演进与发展,为证券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作为我国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证券市场自诞生之初便担负着推动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使命。 1990 年及 1991 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继成立标志着我国全国性证券市场的诞生。作为一个新兴的高速成长的证券市场,中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二十多年的蓬勃发展,从不成熟逐步走向成熟,从监管缺位到监管逐步完善,从初具规模到发展壮大,证券业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要行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阶段,基本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中国证券市场的建立。 20 世纪 80 年代,中国国库券开始发行。 1986年 9 月 26 日,上海建立了第一个证券柜台交易点,办理由其代理发行的延中实业和飞乐音响两家股票的代购、代销业务,这是新中国证券正规化交易市场的开端。1990 年 12 月,新中国第一家经批准成立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 年 4 月,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以沪深交易所成立为标志,中国证券市场开始其发展历程。
第二阶段:全国统一监管市场的形成。 1992 年中国证监会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开始逐步纳入全国统一监管框架,全国性市场由此开始发展。中国证券市场在监管部门的推动下,建立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初步形成了证券市场的法规体系。 1993 年国务院先后颁布了《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此后又陆续出台若干法规和行政规章,初步构建了最基本的证券法律法规体系。 1993 年以后, B 股、 H 股发行出台,债券市场品种呈现多样化,发债规模逐年递增。与此同时,证券中介机构在种类、数量和规模上迅速扩大。 1998 年,国务院证券委撤销,中国证监会成为中国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部门,并在全国设立了派出机构,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监管框架,证券市场由局部地区试点试验转向全国性市场发展阶段。
第三阶段:依法治市和市场结构改革。 1999 年至 2004 年是证券市场依法治市和规范发展的过渡阶段。 1999 年 7 月《证券法》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证券市场的地位,奠定了我国证券市场基本的法律框架,使我国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001 年,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这一阶段,证券监管机构制定了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法》(2003 年)在内的一系列的法规和政策措施,推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改善,大力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改革完善股票发行和交易制度,促进了证券市场的规范发展和对外开放。
第四阶段:深化改革和规范发展。 2004 年至 2008 年是改革深化发展和规范发展阶段, 以券商综合治理和股权分置改革为代表事件。 2004 年 2 月,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证券市场的发展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是资本市场定位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4 年 5 月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主板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是证券市场制度创新的一大举措。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 2004 年 8 月,中国证监会在证券监管系统内全面部署和启动了综合治理工作,包括证券公司综合治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发展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一系列重大变革由此展开。
参加考试的条件以及方式
一、证券从业考试
自2015年7月起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都可报名参加入门资格考试。入门资格考试合格的,均可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和管理资质测试。
1、年满 18周岁。
2、具有高中或国家承认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凭。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按照要求报名。报名费每单科人民币 70元,缴付方式、收据、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请仔细阅读协会网站报名须知。
二、基金考试
全国统考报名条件:
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主要是基金管理公司内部从事基金销售的人员或者希望从事该职业的外部人员。报名条件为:
1、报名截止日年满18周岁。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周考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公募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现任/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机构合规/风控负责人/督察长等;基金托管人、公募基金销售机构的业务负责人等。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般情况下符合前三条都是可以报考的。第四点是指遵守证监会出台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遵守一些规章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