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主要职能
基金业协会的职责范围包括
1.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监管机构、政府部门及其他相关机构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
2.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投资者教育,开展行业研究、行业宣传、会员交流、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创新发展。
3.制定和实施行业自律规则,监督、检查会员执业行为,维护行业秩序,调解会员之间、会员与投资者之间的业务纠纷,推动行业诚信建设、树立合规经营理念,对4.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本团体章程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受监管机构委托制定执业标准和业务规范,对从业人员实施资格考试和资格管理,组织业务培训。
2.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授权开展相关工作。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建设宗旨
基金业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主要宗旨是:提供行业服务,促进行业交流和创新,提升行业执业素质,提高行业竞争力;发挥行业与政府间桥梁与纽带作用,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公众对行业的理解,提升行业声誉;履行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会员合规经营,维持行业的正当经营秩序;促进会员忠实履行受托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规则
2018年11月2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命名指引》,对私募基金命名做出详细规定,明确禁止使用“资管计划”等易与金融机构发行产品混淆的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