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金融资产的发行和流通特征划分:初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交易市场称为初级市场、发行市场或一级市场。金融资产的发行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将金融资产销售给特定的机构;二是将金融资产广泛地发售给社会公众。前者称为私募发行,其发行对象一般为机构投资者:后者称为公募发行,其发行对象为社会公众。私募又分为包销和代销两种。所谓包销,是指金融资产的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协商,由银行等承销机构按照商定的条件把全部证券承接下来负责对公众销售。包销期满后,不论证券是否已经推销出去,包销机构都要如数付给发行人应得资金。代销则是发行人自己承担全部发行风险,只将公开销售事务委托证券公司等办理的一种方式,代销商销多少算多少,只收取手续费等费用,不承担任何风险。此外还有一种自办发行或称自销的方式,一般通过私下洽商的方式直接销售给为数不多的个人及团体投资者。目前国际上流行的是包销方式。
证券发行后,各种证券在不同的投资者之间买卖流通所形成的市场即为二级市场,又称流通市场或次级市场。它又可分为两种,-.种是场内市场,即证券交易所,另一种是场外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是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政府主管机关批准设立的证券集中竞价的有形场所。场外交易市场又称柜台交易或店头交易市场,它是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证券买卖的市场。原则上,在场外交易的证券以未上市的证券为主。然而现在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数不少的上市证券,尤其是政府债券、地方和公司债券也都纷纷涌入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初级市场是二级市场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初级市场就没有二级市场,二级市场是初级市场存在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无论从流动性上还是从价格的确定上,初级市场都要受到二级市场的影响。
此外,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还存在着第三市场和第四市场,实际上都是场外市场的一部分。第三市场是原来在交易所上市的证券移到场外进行交易所形成的市场。第三市场的交易相对于交易所交易来说,具有限制更少、成本更低的优点。第四市场是投资者和证券的出卖者直接交易形成的市场。其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大,它们之间的买卖数额很大,因此希望避开经纪人直接交易,以降低成本。
(二)按成交与定价的方式划分:公开市场与议价市场
公开市场指的是金融资产的交易价格通过众多的买主和卖主公开竞价面形成的市场。金融资产在到期偿付之前可以自由交易,并且只卖给出价最高的买者,一般在有组织的证券交易所进行。在议价市场上,金融资产的定价与成交是通过私下协商或面对面的讨价还价方式进行的。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绝大多数债券和中小企业的未上市股票都通过这种方式交易。最初,在议价市场交易的证券流通范围不大,交易也不活跃,但随着现代电信及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该市场的交易效率已大大提高。
(三)按有无固定场所划分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
有形市场即为有固定交易场所的市场,一般指的是证券交易所等固定的交易场地。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首先要开设账户,然后由投资人委托证券商买卖证券,证券商负责按投资者的要求进行操作。而无形市场则是指在证券交易所外进行金融资产交易的总称。它的交易一般通过现代化的电信工具在各金融机构、证券商及投资者之间进行。它是一个无形的网络,金融资产及资金可以在其中迅速转移。在现实世界中,大部分的金融资产交易均在无形市场上进行。
(四)按地域划分:国内证券市场和国际证券市场
国内证券市场是指金融交易的作用范围仅限于一国之内的市场,它除了包括全国性的以本币计值的金融资产交易市场之外,还包括一国范围内的地方性证券市场。国际证券市场则是金融资产的交易跨越国界进行的市场,是进行金融资产国际交易的场所。国际证券市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证券市场指进行各种国际金融业务的场所,有时又称传统的国际证券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以及衍生市场等。广义的国际证券市场则包括离岸证券市场,所谓离岸证券市场,是非居民间从事国际金融交易的市场。离岸市场以非居民为交易对象,资金来源于所在国的非居民或来自于国外的外币资金。离岸证券市场基本不受所在国的金融监管机构的管制,并可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待遇,资金出人境自由。离岸证券市场是一种无形市场,从广义来看,它只存在于某一城市或地区而不在于一个固定的交易场所,由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与金融资产的国际性交易而形成。
国内正券市场是国际证券市场形成的基础。实际上,从金融监管角度来看,国内证券市场及传统的国际i证券市场都要受到所在国金融监管当局的管制,而新兴的国际证券市场,如离韋证券市场则可以说是完全国际化的市」场,它不受任何国家法令的限制,主要经营境外货币。国际证券市场是国内号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与实物资产的国际转移、金融业较为发达、资本的国际流动及现代电子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相辅相成的。
(五)我国按照上市企业层次划分:主板市场、二板市场和三板市场
1.主板市场
主板市场也称为一板市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证券发行、上市及交易的主要场所。主板市场对发行人的营业期限、股本大小、盈利水平、最低市值等方面的要求标准较高,上市企业多为大型成熟企业,具有较大的资本规模及稳定的盈利能力。主板市场先于创业板市场产生,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是多层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对创业板市场而言,主板市场是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晴雨表”之称。
2.二板市场
二板市场,又称“第二板”,是与一板市场相对应而存在的概念,主要针对中小成长性新兴公司而设立,其上市要求一般比“板”宽一些。与主板市场相比,二板市场具有前瞻性、高风险、监管要求严格等特点。国际上成熟的证券市场与新兴市场大都设有这类股票市场,国际上最有名的二板市场是美国纳斯达克市场。
二板市场的明确定位是为具有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是一条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是针对中小企业的资本市场。其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风险投资机制中的作用,即承担风险资本的退出窗口作用:二是作为资本市场所固有的功能,包括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等作用。而对企业来讲,上市除了融通资金外,还有提高企业知名度、分担投资风险、规范企业运作等作用。建立第二板市场,是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为中小高科技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服务的重要一环。
3.三板市场
三板市场属于场外交易市场,我国三板市场的发展包括“老三板”和“新三板”两个阶段。
“老三板”即2001年7月16日成立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是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由具有代办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采用电子交易方式,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特别转让服务。作为中国多层次证券市场体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场一方面为退市后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继续流通
的场所,另一方面也解决了原STAQ、NET系统历史遗留的数家公司法人股的流通问题。
“新三板”则是在“老三板”的基础上于2006年产生的,特指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人代办股份系统进行转让试点,“新三板”市场因为挂牌企业均为高科技企业而不同于原转让系统内的退市企业及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故形象地称为“新三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