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1、发行企业的主体评级原则上不受限制,只要债项评级被市场认可,交易商协会对企业性质、发行规模均不设门槛限制;
2、企业应通过中国货币网和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布当期发行文件。发行文件至少应包括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和跟踪评级安排、法律意见书、企业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会计报表;
3、在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内,企业须按要求持续披露年度报告、审计报告以及季度报告,并按交易商协会的要求进行其他信息的披露。
票据优势
1、与同期贷款利率相比,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
2、一次注册可分期发行,发行方式较为灵活;
3、通过直接融资的价格发现机制,能够彰显发行企业自身良好的信用能力。
中期票据对市场有什么影响?
中期票据对银行中期贷款具有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旦高信用品质的客户转移运用中期票据融资,商业银行就面临着传统资产业务利润受到侵蚀的威胁,从而迫使商业银行进行深刻的转型,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寻求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新型客户和新型业务,适应直接融资占比上升而贷款相对规模萎缩的形势。
投资策略上,在预计未来债市仍然趋好的前提下,配置型机构仍可关注中长期国债的走势,交易性机构也可加大中长期国债的投资比例,以获取债券牛市下的价差收益。从相对价值的角度看,公司债,企业债和AA级短融等信用产品的投资价值更高,基金和保险等机构可继续加大信用产品的配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