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价格形成机制研究的发源
在考察证券交易制度研究历史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价格形成机制问题并不是我们想像的那样-.直被忽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由于市场交易成本的研究而引起人们的注意,相反,对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同经济学中最古老的问题之一价格理论紧密联系在I-起的。在效用价值论产生之后,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就正式产生了。经济学家在回答“什么决定价格”的同时,也开始考虑“如何决定价格”,并且对后者的研究也日益深入。但是,在新古典经济学形成之后,经济学家舍去了交易制度这一因素,而是把它假设成一个不会对价格决定产生影响的外生因素,从而回避了“价格如何决定”这一问题。直到20世纪60年代,价格形成机制才和企业理论一起被重新注意,对它的研究又重新深入起来。
早期的经济学不区别价格和价值,因此价值理论和价格理论是混同的。从价值理论的历史发展过程方面去考察,有两种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观点:“自古希腊的柏拉图(Plato).古罗马的西塞罗(Cicero)和中世纪的奥古斯丁(St.Augustine)和马格鲁(Alber-tusMagrus)均强调劳动在形成商品价值或价格中的作用(胡寄窗,1988)。”此后,英国古典经济学的创立者威廉·配第提出了劳动价值论的一些基本命题,后来到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手中才形成了古典经济学早期的劳动价值论。“另一方面,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古罗马的卡多和中世纪的托马斯·阿奎那则强调效用的作用(胡寄窗,1988,第8页)。”在劳动价值论的鼎盛时期,效用价值论一直没有能够引起足够的重视。这一方面是因为劳动价值论已经在英国取得支配地位,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效用价值论本身也有一些缺陷,如不能区分总效用和边际效用等等。
不过,旧的劳动价值论本身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因此在与之争论的过程中,效用价值论得到了发展,特别是边际主义的兴起,为效用价值论的发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分析工具。边际主义的先驱者戈森(HermannHeinrichGosson)提出了边际效用决定价值的观点,只是对市场价格缺乏适当的分析。这是因为,虽然他认为市场价格是边际效用的反映,但对如何由边际效用形成市场价格的“价格形成基本规律”的分析却不够。此后,奥国边际主义先驱者门格尔进一步在效用价值论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构想,但对市场价格如何决定的分析也不够周密。门格尔仅考虑了一对一的讨价还价情况,而没有涉及拍卖和双向拍卖情况。“这表明门格尔对他的主观价值论如何在市场价格上运用尚存在很大的距离(胡寄窗,1988,第27页)。”
然而,并非所有的边际主义者都从买卖双方的效用出发来考察价格形成机制。边际主义的重要分支之一洛桑学派就不是这样来考察价格形成机制的。1874年莱昂·瓦尔拉斯对价格形成过程的分析是最早的有关交易制度的有影响的分析。他考察了竞争性市场内商品的交换价值(即价格),并且是多个买者和多个卖者情况下的价格决定(两种商品互相交换的价格决定)。在这种情况下,瓦尔拉斯假设存在“万能”的拍卖者使得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相等,从而决定商品的交换价值。瓦尔拉斯认为,“交换曲线的单纯(或抽象)的概念是能充分说明问题的,而且是不可缺少的”(瓦尔拉斯,1989,第95页)。因此,瓦尔拉斯并没有考察价格的形成;机制,他是用拍卖者理论解决这个问题的。而在多种商品相互交换的问题中,“供给和需求方程组的解,是通过试探(tatonnement)的过程,由价格向上的和向下的变动得出的(瓦尔拉斯,1989,第164页)。”
在现代理论文献中,对瓦尔拉斯所描述的交易制度有着两种不同的解释:第一种解释就是所谓的试探过程理论。该理论认为,交易制度就是一个重复的准拍卖(quasi-auction)过程,在该过程中,一个与利益无关的代理人,被称作瓦拉斯拍卖者,D报出一个价格,然后所有的交易者确认他们要进行交易的净头寸。瓦尔拉斯拍卖者通过某一计算公式(algorithm),即所谓的试探(tatonnement)来调整价格,使得所有交易者的买卖总头寸为零,所有交易者准备交易的净头寸在该市场出清价格上成交。目前,只有伦敦的黄金市场和日本的大米零售市场还在使用这种机制。
第二种解释认为,瓦尔拉斯交易制度实际上是一次性的清算所制度。所有的交易者提交的交易需求(不同价格上的买卖数量)可以形成他们的供求曲线,清算所的任务就是设定一个惟一的市场出清价格,使得成交量最大。无论是哪种解释,它们对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都是十分单薄的。
(二)价格形成机制研究的“顶峰”——庞巴维克的分析
在门格尔之后,奥国学派的后继者庞巴维克进一步考察了“价格形成的基本规律”,提出了由效用决定市场价格的著名理论一“边际对偶(marginalpairs)理论”。客观地说,庞巴维克对价格形成基本规律的分析的确要比以前的边际效用主义者更为完整、透彻,因而他也成为双向拍卖制度研究的创始者。
庞巴维克所谓的价格形成基本规律就是如何由个人对商品的主观价值(效用)评价来得到交换价值(价格)。他先分析了由引起交换的一般动机,即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决定的三个交换条件:“宁愿得小利而不愿不交换(宁小勿零)”“宁可无交换而不可有损失(宁零勿负)”和“进行有利的交换(宁大勿小)”。在分析交换条件的基础上,庞巴维克考察了这三个条件在具体价格形成过程中的作用。庞巴维克具体区别了三种不同的情况:孤立的交换、单方面的竞争以及双方面的竞争。
首先,庞巴维克从最简单的有代表性的事例入手,即分析-对交换者在孤立的交换中如何决定价格。在关于一个买主对一个卖主的孤立交换的分析中,庞巴维克认为,成交的条件是买者对物品的主观评价高于卖主对物品的主观评价,相应地,价格也是以买方的主观评价为最高限度,以卖主的主观评价为最低限度。价格的多少则取决于交易双方的讨价还价能力。对此,庞巴维克说:
“价格将看在交易过程中,是买主还是卖主显得更灵巧、更狡猾、更顽强、更有说服力或类似的技巧,而趋向于上限或下限。倘若双方在交易中具有相等的技巧的话,那么价格将确定在中间附近...庞巴维克,1964)
举例来说,想买马的农民A对马的主观评价是30镑,而想卖马的农民B对马的主观评价是10镑,则他们肯定能成交,并且成交价格必定界于10镑和30镑之间。具体价格由农民A、B的讨价还价能力决定:如果农民A有能力使农民B相信,高于10镑他不会买马,则成交价格为10镑;相反,如果农民B有能力使农民A相信,低于30镑他不会卖马,则成交价格为30镑。因此,在这种一对一的交易中,由于交易双方都无法确知对方对物品的主观评价,他们都有隐瞒自己的真实评价,以争取在以后的讨价还价中取得主动的动机。这样,市场的交易成本就会相当高。正因为如此,这种一对一的交易制度只有在非常落后的原始经济中才会普遍存在,而在现代经济中,只有极少数的商品才会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交易,并且不具有代表性。
其次,庞巴维克分析了单方面竞争的情况。在对买主单方面竞争(一个卖主对多个买主)情况的考察中,庞巴维克得到的结论是:由于在多个买主之间存在竞争,因此成交价格将界于具有最高主观评价的买主的评价和被排除了的竞争者中最有能力的买主的评价之间,并且买主将是“对他所要买的货物给予最高的评价而对他要卖出的货物却评价得很低的那个人”。在买主单方面竞争的情况下,卖主和潜在的买主之间讨价还价的余地也就被局限于该范围了。因此,庞巴维克认为,相比孤立交换的情况,买方之间的竞争可以使价格决定的范围向上涨的方向缩小。举例来说,如果在上面提到的孤立交换中新增加想买马的农民C,他对马的主观评价是28镑。那么,虽然A仍是成交者,但价格不会低于28镑,也就是说,A和B之间讨价还价的余地仅为28镑至30镑之间。相类似地,庞巴维克对卖主单方面竞争情况的分析也得到了相同的结论。依据现代拍卖理论的观点,庞巴维克在这里所讲的买主、卖主单方面竞争情况实际上是单--商品的拍卖制度问题。
第三,庞巴维克分析了双方面竞争的情况,他认为,“双方面竞争的情况是经济生活中最普遍的现象,而且对价格规律的发展也非常重要”(庞巴维克,1964,第213页)。庞巴维克的双方面竞争模型是一个很简单的双向拍卖模型。在市场的边各有多名交易者,每名交易者只能交易一个单位的物品在他的例子中是一匹马。根据庞巴维克的分析,我们可以将双方面竞争状况用所示的模型来表示。
根据庞巴维克提出的三个交换条件:宁零勿负、宁小勿零和宁大勿小,多个买主和多个卖主之间的相互竞争会使得所有b;>sj,j=1,2,,i-1的交易者A;和B;,j=1,i-1相互成交,表现在图中是b.->s;-1,但是b,<si。因此,买主A-1和卖主B-1能够成交,而买主A;和卖主B;则不能够成交。需指出的是,具体的成交价格就不仅仅是由b2-1和s;-1决定的。庞巴维克得到的结论是:
“在双方面竞争中,市场价格被决定在这样一个范围内:其上限由实际进行交换的最后的买主(简称最后的买主),和被排斥的最有能力的卖主(简称最早被排斥掉的卖主)的评价来确定;其下限则由实际卖出货物的能力最小的卖主(简称最后的卖主),和被排斥的最有能力的买主(简称最早被排斥掉的买主)的评价来确定。”(庞巴维克,1964,第219页)
在这里,最后的买方是A;-v,最早被排斥掉的卖主是B;最后的卖主是B,-1,最早被排斥掉的买主是A。庞巴维克称A.和B;、B:-1和A;是两对“边际对偶”,并且“市场价格是由两对边际对偶的主观评价所限制和决定的”,即由两对边际对偶(A;-1,B,)、(B:-1,A;)来决定市场价格的上限和下限,即市场价格上限为Min(b,-1+s),市场价格下限为Max(s2-1,b;)。很明显,虽然有b,-:>s,-+,但未必有b,-:>s;同样道理,虽然有b;<s;,但未必有b;<s.-1.
庞巴维克关于市场价格形成基本规律的分析的确有其超越前人的地方。首先,在谈及双方面竞争的结论时,庞巴维克指出,“任何市场价格都是一种边际价格’这一价格是由那些处在可以交换的界限上的竞争对偶的经济关系所决定的”。这样,庞巴维克就说明了如何由交易竞争者的边际效用来推导出成交价格,他克服以往的边际主义者在价格形成机制问题上的局限性。如萨克斯依据门格尔确定的基础,反复强调市场价格是“各个个别价格平均数”(庞巴维克,1964)。庞巴维克指出,最后价格的特点是:“它不是通常所说的平均数”。
其次庞巴维克认为,除了在两对边际对偶的主观评价之间可以发现市场价格外,在供求数量互相平衡的地带内也可找到市场价格,即在图1-1中的(b;-+,s-1)范围内。庞巴维克认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供求在里面相互平衡的那个地带和其范围由各边际对偶的评价标出的那个地带,恰巧完全相一致"。即当b,-1>s;且b;<s-1时,这两者是完全相等的。他提出这样一个价格决定的供求平衡论,即价格一定会在供求平衡的状态下形成。这个理论反击了马克思对传统价格决定论的攻击。马克思批评说:“曾有人武断地说....商品流通包含有买和卖的必然平衡。再没有什么还比这个教条更为幼稚可笑了。如果这是说实际完成的卖和买的次数相等,那就不过是一个毫无意义的同义反复(马克思,1963)。”诚然,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任何指定的价格上都会出现“实际完成的卖和买的次数相等”这种情况,但是卖和买的次数相等并不是卖和买的平衡。在供求平衡状态决定的价格外,在其他价格上也会呈现买卖次数相等,但是并没有实现买卖平衡,因为其他的买者和卖者出于引起交换的一般动机(追求经济利益的动机)会去改变价格、相互成交。
庞巴维克关于双方面竞争的情况在现代经济中仍然存在,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中的定期双向拍卖交易制度(集合竞价机制)。庞巴维克提出的“边际对偶”理论的现实基础就是当时巴黎股票交易所的定期拍卖交易制度。
(三)价格形成机制的“黑盒”假设
在庞巴维克的《资本实证论》发行一年之后,马歇尔正式发表了《经济学原理》的第一版。在该书中,马歇尔建立了在他的需求理论和供给理论基础上的“均衡价格理论”。与庞巴维克等边际主义者的分析不同,马歇尔没有把边际效用价值论作为供给理论的基础,他的供给理论以生产费用论作为立足点。马歇尔采用的是局部均衡分析方法,他从效用这一概念出发,推导出个别消费者的需求曲线,再由个别消费者的需求曲线推导出一个地方或一个市场的需求曲线。相类似地,他从生产者的负效用这-.概念出发,推导出生产者的供给曲线。随后,依据马歇尔交叉,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交点决定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因此,在马歇尔的均衡价格理论中,价格机制在于调整市场,使之达到供求平衡,而没有涉及具体的价格形成机制,或者说交易制度。在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之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价格论成为价格分析的最主要理论。“自马歇尔1890年出版《经济学原理》后,此价值论很快就使当时新兴的奥国学派的边际效用价值论失去光芒,基本上主宰了西方经济学界达40年之久(胡寄窗,1988)。”
在马歇尔回答了“什么决定价格”后,人们不再关心“如何决定价格”,或者说,只是简单地用瓦尔拉斯拍卖者理论来解释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从而把它当成了一个“黑盒”。这种情况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有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