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除了追求战略发展、协同效应、开拓市场、先进技术、行业整合、改善业绩等并购动机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殊原因。
(一)政府动机代替企业动机:“拉郎配”的“包办婚姻”
并购活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普遍现象,它是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自愿做出的战略选择。但显而易见,在目前的中国,许多并购活动还不完全是市场经济的行为,而是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自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企业并购浪潮,是在解决亏损企业问题的政策背景下开展的。“长官意识”对企业并购活动具有深刻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政府出于尽快消灭亏损、摆脱财政负担的动机,鼓励甚至强制“优势企业”并购“劣势企业”。当然,如果劣势企业仍然具有潜力可挖,而优势企业的管理当局也具备“挖潜”的非凡本领,这种并购还是具有积极的意义。但问题在于,许多劣势企业已到了山穷水尽、不可救药的地步,而优势企业的经营者也不具备“妙手回春”的高明医术。这种以政府的强制撮合为特征的并购,往往使优势企业的厂长,经理们叫苦连天,但也只好惟命是从。“政府动机”介入并购活动,带来了许多负面效应,最明显的两点是:①政府的干预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人为规定生产要素的流动方向,不利于社会资源的优化组合;②破坏了优势企业自身的发展战略,降低其竞争实力和发展势头。例如:渡口钢铁厂于19B5年投资3000万元兴建,并于1987年正式投产。因立项审核不严,可行性研究不符合实际以及投产后经营管理不善,该厂连年亏损,到1989年累计亏损已达2000多万元。四川攀枝花市政府对它以政府补贴、低息贷款等形式不断“输血”,但均未奏效。于是,市政府领导多次给经济效益好的攀枝花钢铁企业做工作,要求攀枝花钢铁厂把解决渡口钢铁厂问题当成一项“政治任务”包下来。“君命难违”,攀枝花钢铁厂于1990年6月兼并了渡口钢铁厂。为使渡口钢铁厂起死回生,攀枝花钢铁厂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终究没有解决问题,截至1992年8月,渡口钢铁厂累计亏损4200多万元,负债9000多万元,资不抵债6500多万元,只好全面停产。更为严重的结果是,优势企业攀枝花钢铁厂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经济效益开始下滑。
诸如此类的“拉郎配"式的兼并,其实质是行政部门在企业之间搞“均贫富”。此种“短期行为”可能会使整个社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二)鼓励上市公司重组政策的出台成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催化剂
2000年5至7月份,中国证监会相继颁布了《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暂行办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一年后可以向社会增发新股,明确地鼓励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希望能促进上市公司的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整个上市公司的质量。对战略投资者来说,获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随后对上市公司的不良资产进行大规模的置换,全面提升上市公司的业绩,以期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增发新股获得再次融资无疑是极具诱惑力的。在2000年的上市公司重组中,一些积重难返的带“T”的上市公司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像航天集团下属的长峰科技工业公司入主PT北旅、泰港实业入主ST包装。
(三)发行上市周期的延长促进了买壳上市的发生
近年来,中国新股发行上市的运作越来越市场化,已由原来的由行政计划分配额度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但是,发行上市的前期准备过程也延长了,根据规定,一个公司从实施股份制改造到上市,股份公司挂牌成立后必须经过券商的一年辅导,才能正式申报发行上市材料,需等待很长的时间,才能最终实现上市。因此,随着新股发行上市周期的延长,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买壳或借壳上市,以期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在证券市场获得融资的机会。
(四)许多上市公司面临“保壳和保配”压力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中国企业的并购活动所呈现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拉郎配”的“包办婚姻”开始减少,“自主择偶”式的企业并购大幅度增加,这表明市场机制在优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日益显著。由于中国的股票发行实行额度控制,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证券市场主要担负着为国有企业脱贫解困的服务任务,在这种背景下上市的公司大多属传统的产业,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而且证券交易所对企业上市规定有比较严格的基本条件,要求企业遵守持续上市条件和披露政策,并通过相应的审查。有的企业想上市却不符合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的有关规定,有的企业虽然符合这些规定,却不愿意将自己的经营活动暴露在公众和竞争对于面前,买壳为这些企业的上市提供了可能,因此,上市企业的上市资格就成为一种“稀有资源”。由于有些上市企业机制转换不彻底,不善于经营管理,加上改制不彻底,包装上市不久主营业务就处于一种萎缩状态,并且大股东缺乏优良资产的注入,丧失了在证券市场进一步筹集资金的能力,公司有引入战略投资若的内在需求。另外,最近国家实施“有所为,有所不为”指导思想,对一些属于竞争性的行业的积极退出,也为一些渴望进入证券市场的具有成长潜力或有优良资产的企业提供了机遇,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热情相当高涨。中国《公司法》对经营连续亏损的上市公司有停牌摘牌的处罚,对公司配股也有相关的要求,因此在中国证券市场出于保牌、保配目的的买壳或借壳上市屡屡发生。近年来,强生集团充分利用控股的上市企业——浦东强生的“壳”资源,通过三次配股集资,先后将集团下属的第二和第五分企业注入到浦东强生之中,从而完成集团借壳上市的目的。
另外,还应看到2000年有关证券市场劣质公司必须退出的呼声越来越高,《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也已出台,上市公司为不使自己成为第一家典型,也不得不积极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