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费雷德·威斯通等经济学家认真地研究了詹森和梅克林(1976)的论文,认为他们系统地阐述了代理问题的含义。当管理者只拥有公司所有权股份的一小部分时,便会产生代理问题。这种部分的所有权可能会导致管理者的工作缺乏活力,或导致其进行额外的消费(如豪华的办公室,公司轿车,俱乐部的会员资格等)。因为大多数的花费将由拥有绝大多数股份的所有者来负担。他们还进一步论述道,在所有权极为分散的大公司中,单个所有者没有足够的动力在监督管理者行为所需的资源上进行大量的花费。
代理问题产生的基本原因在于管理者(决策或管理代理人)和所有者(风险承担者)间的合约不可能无代价地签订和执行。由此而产生的(代理)成本包括:(1)构造一系列合约的成本;(2)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为进行监督和控制的成本;(3)保证代理人进行最优决策,否则将就次优决策的后果保证给委托人以补偿的契约签订成本;(4)剩余损失,是由于代理人的决策和委托人福利最大化的决策间发生偏差而使委托人所遭受到的福利损失。剩余损失还可能是由于合约的完全履行成本超过其所能带来的收益而造成的。
代理问题可以通过一些组织和市场方面的机制来得到有效控制。法玛和詹森(1983)假设当一家公司的特征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时,该公司的决策体系也将决策管理(创立与贯彻)从决策控制(批准与监督)中分离出来,以限制代理人个人决策的效力,从而避免其损害股东的利益。控制职能由股东选出的董事会来行使,它在包括董事资格、并购和新股发行等重大决策方面拥有审批权。
许多报酬安排和管理者市场也可以使代理问题得到缓解(法玛,1980)。公司可以通过诸如奖金和执行股票期权等方式将管理者的报偿与经营业绩联系在一起。管理者拥有自己的声誉,且劳动力市场将会根据管理者在经营业绩方面的声誉来确定其工资水平。
股票市场则提供了外部监督手段,因为股价可以反映管理者决策的优劣。低股价会对管理者施加压力,使其改变行为方式,并且忠于股东的利益(法玛和詹森,1983)。
当所有这些机制不足以控制代理问题时,接管市场为这一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最后一招外部控制手段(曼尼,1965)。接管通过要约收购或代理权之争,可以使外部管理者战胜现有的管理者和董事会,从而取得对目标企业的决策控制权。曼尼强调说,如果公司的管理层因为无效率或代理问题而导致经营管理滞后的话,公司就可能会被接管,从而面临着被收购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