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金价基本接近的情况下,应对黄金产品实施职能分流与分类管理。产品职能分流、分类是指黄金地质勘探实行储量承包后,一部分产品进入国内储备,实行货币化管理,其余产品转向市场,实施商品化管理。我们对金矿企业的新产黄金从数量上实行四六分成或三七分成,逐步增加企业自留比例,最后达到黄金矿山自销黄金占主要比例,实现由国家统收专营向市场交易平稳过渡。黄金产品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家对黄金储备的需求和保证工业用金的双重任务。同时也为了激励黄金企业生产的积极性。黄金产品分成后实际上起到了职能分流作用,一部分黄金产品由央行保管作为国家储备,它起到货币职能的作用,而流入黄金市场交易的作为工业用金或首饰业用金的成为商品职能。由于黄金既有商品职能又有货币职能的特性,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既不是以单一的货币管理,也不是纯粹的商品管理,而应该是多目标的模式。
一、中国黄金市场发展的总目标我国开放黄金市场应奉行立足于中国的现实,但又能够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的政策。为此,黄金市场的发展应实行高起点、规范化和渐进式推进的方针。高起点是指市场一俟开放,其交易的品种、规格、黄金价格等就应与国际黄金市场接轨。规范化是指黄金市场的交易程序、操作方式等应符合国际黄金市场的一般规则。渐进式推进是指黄金市场分阶段、按步骤,稳步地向总目标推进。这个总目标是将中国黄金市场建设成为国际公认的远东地区黄金市场。为实现这一总目标,应分三个阶段目标推进实施。第一阶段为黄金市场开放阶段,其目标是从现在起到2007年底,形成以上海黄金市场为中心的辐射全国的黄金市场。第二阶段为黄金市场规范化完善阶段,其目标是从2008年起至2009年底,形成与国际黄金市场运行相衔接的沪港黄金市场。第三阶段为黄金市场的现代化、国际化阶段,其目标是从2010年起我国黄金市场借助香港黄金市场在国际上的地位、影响和上海在历史上的声誉,与伦敦、苏黎世、纽约的黄金市场联网,使上海黄金市场重新成为国际公认的完整意义上的远东地区黄金市场。
二、中国黄金市场分阶段实施战略第一阶段,黄金市场开放阶段(2001—2007年)
黄金市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黄金市场包括黄金商品市场和黄金信贷市场。黄金商品市场下属贵金属交易市场、金饰品交易市场和黄金租赁市场。(见表二)
目前,我国准备开放的黄金市场,主要是指贵金属交易市场。因为金首饰交易市场已在各首饰商场运行,它主要是进一步发展完善的问题。黄金租赁市场尚未启动,它滞后于其他黄金交易市场的发展,也只有在其它黄金交易市场发展规范后,黄金租赁市场才能得以发展。黄金信贷市场是由银行与银行、银行与客户之间从事黄金信托业务、融资业务和储蓄业务而形成的,它是银行业务的一部分。根据国外黄金市场运行的程序,黄金信贷市场的启动要迟于贵金属交易市场。
贵金属交易市场趋于规范化后,黄金信贷市场的建立才能顺势而为。因此,现阶段我国黄金市场的开放还只能是局部的市场开放,还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整个黄金市场的开放。
这一阶段黄金市场开放拟实施分步推进制。第一步从2001年到2002年,主要目标是调整和理顺各项黄金政策,促进黄金市场框架基本形成,逐步放松黄金管制和开放黄金市场。具体措施是:0)筹建黄金交易所,(2)培育黄金市场交易主体,(3)进行黄金现货、期货交易试运行,(4)逐步取消央行对黄金企业统购统配的政策。第二步从2003年到2005年,主要目标是充分发挥市场对黄金资源的配置和调节,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统一开放、调控有力、机制完善、竞争有序的黄金生产、流通新体制,促进黄金生产、流通、消费健康发展。主要标志是:(1)黄金交易业务已在交易所内规范运行;(2)黄金加工商和金饰品制造商,通过市场有效地配置黄金资源,规避金价风险;(3)金矿企业自主销售黄金产品。第三步从2006年到2007年,主要目标是:国内黄金买卖交易统一纳入全国规范的黄金交易系统,基本实现有管制地开放国内黄金市场。具体标志是:(1)建立黄金信贷市场,并进入运行状态;(2)黄金租赁业务逐步发展起来。至此,黄金市场框架体系基本形成。在实施上述目标中,我们还必须了解国际上主要黄金市场各有什么特色,以及根据中国的情况我们应该确立什么样的市场特色。这一问题必须在黄金市场开放阶段加以考虑,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