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基金机制是一种间接投资(证券或项目)的制度或机制。对证券投资基金来说,它可通过这种“信托”投资,让众多的不能亲临股市操作的人通过“基金”这种规范机制间接地进入股市作股票投资。在此,我们可将这种基金“框架”当成一种“投资理论机制”或“投资方式”来研究。
什么是投资基金,有人说,“基金是一种有价证券”;也有人说,“基金是一种投资机构大户”;还有人说,“基金是一种投资融资制度”。我们认为,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不过又都像“瞎子摸象”那样犯了片面性的错误。
因为,对广大股民来说,所谓买卖基金无非是买卖一种有价证券——基金券。该基金券也像股票一样是种被他们炒作的对象,而对基金经理(管理人)们来说,证券投资基金就是一个炒股的大机构,只不过该机构比一般大户具有更为规范的模式而已,然而,对于管理层或专门金融家来说,投资基金更应当是一种投资融资的方式或规范化的机制和制度,因为他们关心的主要不是基金券的价格,甚至不是基金所投对象的效益及其运作状态,而是投资基金这个“框架”及其整个运行系统(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下面我们简单地给投资基金下个定义。
投资基金乃是公共投资资金的集合体。它是众多投资者的零星的资金通过组织者予以集中而成的投资机构大户资金,该资金由保管公司保管,由代理投资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专业的管理与投资,投资风险共担,投资收益除抽取税费和代理服务费用外,其余均归购买基金券的投资者分享。
我国股市发展之初在上海曾出现过一些“民间股票投资基金”。它是一些有炒股能力和时间的投资者将身边的无能力或无时间炒股的亲朋好友的零星资金收集起来,组织成为炒股的大户资金,并根据自己对行情分析而对股市各种股票作组合投资,投资收益扣除本人劳务费后再按投资者所交资金多寡分配的自发性组织。
当然,这种民间投资基金是凭个人信用运作的非法制化的基金,其规模稍大就可能产生无法律保障的纠纷。而我们讲的“正规的”国家投资基金是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的信托机构。其做法是:基金发起人在征得有关部门批准后像股份公司发行股票一样通过私募或公募向外发行基金券,由此筹集资金和组织投资基金,并将该资金交管理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企业项目投资或其他投资,投资收益扣除有关服务费用(含佣金和税金)后,再按投资者购买基金券份额分享。
可见,投资基金本身既是个股份公司(但无实际生产经营实体,契约型基金甚至连其机构也是无形的),又是个证券投资机构大户或项目投资机构。或者说投资基金券是购买股票或股权的公司发行的股票,同时购买基金券(主要指封闭型证券基金券,开放型基金券也可通过基金公司回赎进行交易和流通)的投资者,还可将其持有的基金券拿到证券市场上卖出变现,就像股票流通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