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债券是债权凭证,反映了筹资者与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它与一般借款合同又不同,因为它不是发行人对某个特定人所负债务的凭证,而是对所有应募者统一债务,它可转手倒卖。债券是借款合同证券化的产物。
(2)债券的特点。
作为有价证券之一的债券,其既具有价证券的共同性质,又有其特点。其主要特殊性是:
1.有期性。一般债券在发行时就确定了偿还最后期限,到期如约还本付息(英国发行过永久性债券,目前已经少见)。
2.安全性。债券发行人是政府、国家公用事业单位、银行或髙信用企业,到期还本付息有法律保证和财力保障。
3.收益性。债券利率一般高于银行存款利率。
4.流动性。我国目前大部分大型债券都可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