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价格指数是表明股市总体价格水平的尺度,因此,它也是股市大户操纵市场的工具。而这种操纵一旦到了有股指期货的市场中,其影响力就会发生质的飞跃。
对我国来说,股指期货是一个全新的金融品种,其作用不仅在量上,而且将在质上根本改变我国金融市场各参与主体成分和分布格局,给股市带来全新的冲击,而且将改变我国股票市场中大户(尤其是投机性庄家)的运作战略。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运作舞台已突破了股市与期市界限,扩展到了期货市场。就这点上来说,其运作模式已与国际“对冲基金”相似,进到了“多种金融市场全方位综合套利”的“三维立体空间”。
例如,投机大户可以先在股市中拉抬股价,从而使股指上升,接着在期市中卖出股指期货合约;下一步,在股市中打压股指,之后,在期市中买入股指期货合约以与原卖出的期约对冲,平仓获利。他们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基本面变化,反过来,先在股市中打压股指,在期市中买进股指期约,接着在股市中拉抬股指,在期市中卖出期约平仓获利,同时还可在股市中抛出股票获利。
因为大盘指标股是股指计算的主要基础,所以股指期货推出后将会使大盘指标股“控盘工具”功能扩大。在我国股市中投机主力将大盘指标股“拉高出货”或“打压进货”现象由来已久,但是,股指期货推出后,主力的更大目的是在于控制整个金融市场,配合其股指期约买进和卖出的活动。这自然扩大了指标股控盘功能及其对主力的吸引力。
由以上可知,期指跨市套利机制是期指交易对股市冲击的基础,而这种冲击力的大小全赖股指波动幅度来决定,因此,控制股指期货的交易对象——股指是减缓期指对股市冲击的主要内容。因为只有抑制了股指波幅才能增加投机主力对股指操纵的难度,减小股市波动,从而减小期指给股市带来冲击的负面影响。但是,要想增加投机主力对股指操纵的难度就是要提高投机主力控制大盘指标成分股的成本,即通过一种科学合理的方法对大盘指标股在股指中的权重作出适当打折性分配,从而使投机者在用“打压股指”或“拉抬股指”方法来操纵大盘指标股的股价时所花费的资金增加。
根据国际惯例,我国将来股指期货的对象——中国指数不可避免地还要选用大市值股票来作其成分股,而且市值仍然是其“分配权重”的主要依据。然而也正因为大市值股票涨跌对股市大盘起落举足轻重,所以成分指数中的特大市值的成分股又往往成了股市投机大户操纵股市的控盘杠杆式工具。其作用对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影响尤大,因为在有股指期货交易的市场中,市场寡头拉升或打压股指不仅是操纵股市本身的需要,而且更是操纵包括股市、期市,乃至整个金融市场的全局的需要。这时,投机大户控制股指、操纵市场会使市场冲击波动陡增。控盘中心工具——大市值成分股成了多空双方搏杀的焦点:多方想拉升股指必须以巨资投向特大市值的成分股,空方想打压股指也必须大量抛售特大市值的成分股,以至整个金融市场(包括股市和期市)都在这投机杠杆推动下巨浪翻滚。
这一事实表明:作为组成未来股指期货标的的“中国指数”的成分股,一方面当然必须是大市值指标股;另一方面这些大市值股票总的可被操纵性又必须相对较小(这是抑制投机、减缓冲击,使市场真实平稳运作的条件)。
既要成分股市值较大,又不能使其操纵性控制力过大。这是一对矛盾!如何解决?或者说,我们应当如何给大市值成分股分配权重才可望使之同具上述两特征?我们认为给成分股权重“适当打折”的措施就能解决这一棘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