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交易股票(或一般证券)的常识及履行的手续大致如下:
(1)集合时间。
凡参与证券交易者(经纪人会员)必须每天按时集会于证券交易所内。依一定程序的方式交易(我国股市现已开展电话委托
和网上交易,因此,股民可不进入证券公司厅内,但股民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电话或网上委托证券公司办理,该公司应有代表“红马甲”在交易所会员席上接受委托,代理交易。实现完全场外无形席位报价时可无此要求)。
(2)交割方式。
对交割日期不同的成交股票,可作不同的处理。
1.当日交割。这是当天前市(上午)及后市(下午)为清算期,次日上午10时前卖方交出股票,买方支付价款以完成买卖的交易方式。我国股市交易即属此类,只是交割单要等次日才能拿到。
2.例行交割,这是成交后的第六个营业日由交易所的清算所办理交割的交易方式。
3.特约日期交割,这是约定在成交后15天内某日执行交货付钱的交割手续的交易方式。此法较适合离交易所较远的农村居民采用。
(3)买卖数量。
证券买卖数量或交易单位(即“手”或“口”)一般以金额1000元左右为一单位。例如,股票市价不到10元的,以100股为一交易单位(我国现规定无论价格高低,股票都以100股为一手,B股单位略大);债券以面额1000元为一单位(即如我国银行大额可转让的一般存单及股市流通国债等);投资基金也以100个基金单位为一个交易单位。
(4)喊价升降单位。
股票喊价升降单位一般按市价的1%幅度确定。如每股市价不到10元的,其升降单位为1分;市价不到50元的,升降单位为5分;50元以上的,升降单位1角。不过当市场气派很大时,其升降幅度也可相应加大,这不是硬性的规定。但是,我国沪市和深市A股均统一规定为0.01元(基金券为0.001元)人民币为(最小)升降单位。沪市B股0.1美分、深市B股0.01港元为升降单位。
(5)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一般包括佣金、印花税或所得税、过户费、通讯费。2002年后,我国沪深二市股票佣金为交易金额的2%?以下(最少为10元),印花税为2%〇,暂不收所得税;基金券、债券不收印花税,过户费为交易面值的1%(最少为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