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所
结算所或称清算所,它是证券市场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它原是为清算证券交易账目而设立的机构,但结算所现今的主要职能已并非只是“清算”,而更主要的则是为交易双方提供“保证”(或称“担保”)。
因为在千万交易业务中,买卖双方是不见面的,一切由电脑操作,按交易者指令行事,结算所对买方来说是卖方,对卖方来说是买方,人们不要害怕对方会“赖账”,因为一切由结算所负责。结算所可以是交易所的一个相对独立且有巨大经济实力的机构,也可以是与交易所无关的金融财务机构,以便为证券交易者随时提供快捷、准确的清算和保证服务。
以上就是证券市场的“三大部”基本情况。当然除此之外,证券市场还应加上重要的一部——股民。股民即广大的股票投资者,他们是证券市场中活跃的主体,但不能算市场客体内容,所以我们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