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期权制和股权激励的特点及利弊
股票期权制有以下几个特点:(1)股票期权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即经营者买与不买享有完全的个人自由,公司无权干涉。作为一种权利,它是公司无偿“赠予的”,实际上是赠送股票期权的“期价权”(股票、期权本身的价格)。(2)股票不能免费得到,必须支付“行权价”(期权所规定的经营者据以购买股票的价格)。这种“行权价”是一个“现价”,但这个现价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对于企业经营者来讲是固定的、不变的。需要注意的是,股票期权不同于送“干股”。1997年10月,安徽省宁国市委、市政府提议并经宁国耐磨材料厂职代会通过,将宁耐15%的股份(380万元)无偿赠送给该企业董事长陈宗明,因为他在上任后的1年中,将一个亏损2000万元的企业扭亏为盈,盈利500万元。“干股”是无偿赠送的,它不需要支付现价或未来价。“股票期权”则是用现价来购买未来的股票增长。(3)股票期权是面向未来的,并且具有一种无限展延性、深不可测性和神秘性,有着极为强烈的吸引力和诱惑力。
股票期权的作用在于:第一,该形式属于对经营者的一种额外奖励,经营者没有支出成本或支出成本较低,一旦行权时股价下跌,个人可放弃行权,损失很小;而一旦股价上涨,则获利较大。因此期权对经营者的激励作用很大,颇受经营者的青睐。第二,期权仅是企业给予经营者的一种选择权,是不确定的预期收入,这种收入是在市场中实现的,企业没有任何现金支出,这有利于企业降低激励成本。因此,该方式也受到企业的欢迎。第三,期权的最大特点在于它将企业资产质量变成了经营收入函数中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而产现了经营者与资产所有者利益的高度一致性,使国有资本经营与经营者经营紧紧联系起来。
股票期权的优点很突出,但其缺陷也很明显。第一是适用面窄,它仅对上市公司中科技含量高、风险大、成长性好、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具有激励作用。第二是股票的来源存在政策上的障碍。我国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和买卖本公司股票有严格的限制。
目前实行股票期权,股票来源可以有两种:一是从二级市场回购;二是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这两种方式都缺乏政策支撑,有违规之嫌。第三,实施股票期权要有一个相对完善、规范的股标市场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保证,在股价波动剧烈和不成熟的市场条件下,经营者很难对自己的股份收益作出准确的预期,这样期权就难以发挥人们所期待的激励效果,甚至可能带来“反向激励”作用。实际上,目前我国股票市场上股价的升跌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股价与经营业绩并无太大关联。现实中,经营业绩好的企业股票下跌,经营业绩差的企业其股票价格却大涨的现象并不少见。
2、股票期权制的基本要素
在股票期权制中,包含有四个基本要素:
(1)股票期权的受益人,即股票期权的拥有者,一般是高级经理。
(2)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超过此期限则不享有此权利。
(3)股票期权的施权价,可高于或低于相应的市场价格。
(4)股票期权的数量,即可购买的股票数量,其数量应该适当,既要起到激励作用,又不会损害企业所有者的权益。
目前美国经理们的大部分个人财富就是股票期权。专门研究报酬问题的皮埃尔·梅尔合伙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1997年底,美国最大的180家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平均拥有价值2870万美元的股票期权。美国45%的上市公司使用了股票期权制,而在1994年,这个比例仅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