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檀看股市]借钱赌博亏光20万 法院竟说不用还钱?
"我凭本事借的钱,凭什么还你?这回真的得到法律认可了!" 10月9日,温州办结了全国首例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案件:214万的债务,一年半内还清3.2万,债务就算两清了。 都说借钱的是大爷,你大爷果然是你大爷。那么,请借我214万吧! 法院这么判,真的是要在法律上保护借钱人“大爷”的地位、“老赖”要飞上枝头了吗?也别着急替债主打抱不平,温州个人破产里的债务人老蔡并不是老赖。 老蔡是温州某机械公司的小股东,实际只出资5800元,持有公司1%的股权,月薪4000多,却对企业214万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老蔡妻子月薪也只有4000左右,他自身又患有高血压和肾脏疾病,医疗花费非常大;孩子还在念大学,长期入不敷出,实在是掏不出这么多钱还债。 老蔡申请破产后,和债权人达成了协议,只需要按1.5%的清偿比例,在18个月内完成清偿3.2万就好。
不过,也不是说真的只要还3.2万就完事了。在申请破产期间的6年内,如果老蔡家庭年收入超过12万元,超过部分的50%要用来清偿全体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也就是说,孩子将来工作后,部分工资是要“上缴”还债的。法院还限制了老蔡的消费行为,比如不能搭高铁一等座、不能买房等等。
本来哪怕是不吃不喝,起码也要200年才能还清的巨债,个人破产制度下,吃几年苦就能一笔勾销。如果没有个人破产制度,别说老蔡下半辈子毁了,按我们“父债子偿”的观念,恐怕他的孩子这辈子也无望了。
可以说,老蔡和他的孩子,是个人破产制度的第一个受益家庭。
咱也不能说个人破产制度只对债务人有利,对债权人就是绝对的坏事。
国内一直没有正式推行个人破产制度,债务人确实无力偿债,又不能申请破产,很多债权债务就成了烂账。
像老蔡这样山穷水尽,倒欠一屁股债的人很多,根据最高院的工作报告,全国执行案件中,“执行不能”的案件大约有43%,被执行人确实没有清偿能力,案件只能一直拖下去,债务人还不起钱,债权人收不到钱。
但债务人申请个人破产后,像老蔡这样,在规定期限内还一部分钱,破产期间家庭收入超过一定金额,多余部分也要按比例偿债,债主至少能收回一部分金额。
当然,在现在高负债生活下,个人破产制度更多的确实是在保护债务人。
我们本来崇尚的是储蓄,但互联网时代,年轻人更倾向于赚三块花五块,尤其是很多大学生、刚出社会的年轻人,一时爱慕虚荣,在网上找小贷公司借款买手机、包包,却被套路贷缠上,轻则倾家荡产,重则跳楼自杀。
你借5000,他们就给你打够1万,合同上签的也是1万,往你卡上打好钱后,要你立马取现归还5000以上;到了还款期限,就使用手段让你还不上钱,造成违约,收取高额违约金;等你还不起钱的时候,不断给你介绍别的贷款平台,用同样的操作,让你贷五千、却背上几十万的血债。
敢不还钱,就找黑社会修理你,让你尝尝什么是欠债不还的滋味。不少在校大学生、刚出社会工作的年轻人,都因为陷入套路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电话骚扰,选择了自杀。
像这种在合同和银行流水上做得天衣无缝的套路贷,到法庭上你可还不一定告得赢。法官再同情你,也只能相信证据,依然有可能判你按合同约定还钱。
有了个人破产制度,就可以申请个人破产,获得部分或者全部债务豁免,在破产期间,债权人也不能上门找麻烦,熬过破产期后,债务清零又是一条好汉。
这也是给不小心掉进非法借贷陷阱的朋友一个翻身的机会,再缜密的套路贷,也别想把债务人身上最后一滴血榨干。
但我们要搞清楚,个人破产制度保护的是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是为了帮助债务人及早摆脱债务困境,它不是老赖们的救生圈,因为赌博、欺诈等而负担的债务,不会在债务免除范围内,否则社会全乱套了!
我一个朋友,借给别人20多万,被她拿去赌博输光后,把我朋友拉黑,拒不还债。朋友把她上诉至法院后,申请强制执行。像她这样借钱赌博,肆意挥霍的行为,即使真的推行个人破产法,也是坚决不能豁免债务,该还的债一分都不能找。
还有一部分像老蔡一样的企业主、股东,因为企业的借款和担保陷入严重的个人债务泥潭。
欠了一大堆这辈子都还不起的债,有些老板就会选择跑路,比如永远下周回国的贾跃亭。如果遇上佛系债主还好,大家就这么耗着;可有些债主很暴力,我们也见了不少暴力催收的惨烈事件,比如于欢案。
于欢的父母,也是因为企业经营困难向吴学占等人借高利贷。之后因为还不起,于欢的母亲被债主债主招人当面凌辱,逼得于欢情急之下刺死了一人。高利贷是一颗毒瘤,暴力催收更是催命锣王。而在个人破产法下,债务人的生命和未来生活的希望,都能得到保障。
就像打麻将,总有人赢有人输,输多的人,撂挑子不玩了,游戏就玩不下去了。而个人破产制度就是在现有债务结构下,把一切债务清零,游戏继续!大家在这个游戏体系里,也才能都玩得尽兴。
只要你本事还在,不管风浪再大,个人破产制度下,都有咸鱼翻身的机会。这才是对我们社会真正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