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分、子公司情况核查程序。
(1)向挂牌申请人发送资料清单,要求挂牌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提供公司分、子公司情况相关资料;
(2)在审核资料后或提供资料期间,安排与企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公司分、子公司情况问题进行法律访谈;
(3)法律访谈结束后,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对公司分、子公司情况进行外部查询;
(4)资料核查与外部查询后,赶赴相关机构或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或实地考察;
(5)通过其他公开渠道或合法的非公开渠道,进行相关核查。
2.公司分、子公司情况核查方法。
公司分、子公司情况核查方法主要包括:文件资料审查、法律访谈、外部查询、现场调查、实地考察、其他方法等。
(1)文件资料审查:
对公司提供的分、子公司的情况介绍或说明、证照、资质、工商档案、其他文件资料进行书面审核,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和存在的问题。
(2)法律访谈:
按照法律访谈清单中关于公司分、子公司情况的相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并进行详细的记录。
(3)外部查询:
登录全国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各省、市级L商行政管理局网站,以及分、子公司核查涉及的其他管理部门、司法机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的网站,对公司分、子公司情况的相关问题进行外部查询,进行详细记录,并与现有书面资料进行比对核实。
(4)现场调查:
赶赴相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部门或机构,就公司分、子公司情况问题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和调查,妥善保管相关回执、回复等资料或对口头答复进行记录,并详细填写受托机构律师工作报告。
(5)实地考察:
赶赴公司的分、子公司核查所涉及的相关经营场所或场地进行实地考察,并详细填写受托机构律师工作报告。
(6)其他方法:
通过互联网搜索平台、媒体(电视、报纸、报刊、门户网站)报道等方法或其他合法的非公开方式,对公司分、子公司情况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