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分、子公司情况核查依据:
(1)公司提供的有关公司分、子公司情况的说明;
(2)公司提供的公司的分、子公司最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
(3)公司提供的公司的分、子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4)公司提供的公司的分、子公司开展业务所必备的资质或其他资质、资格认定证书等文件资料;
(5)公司提供的有关公司分、子公司业务开展的情况说明;
(6)公司提供的公司的分、子公司的工商档案;
(7)公司提供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重要子公司的资产,关联方与关联关系,知识产权,环境保护,财务和税收,劳动和社会保障,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情况的说明和文件资料;
(8)对公司管理层所做的关于公司分、子公司情况的法律访谈记录;
(9)全国工商总局“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各省、市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
(10)其他事项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的网站;
(11)对分、子公司相关事项涉及的机构或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或实地考察;
(12)其他公开信息或合法的非公开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