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场外个股期权最关键的问题在于到期是否行权,以及如何行权?这关系到最终的场外个股期权利润。那么,场外个股期权有哪些行权方法?
场外个股期权的执行方法:
(1)现金行权
即个人向公司指定的证券商支付行权费用以及相应的税金和费用,证券商以行权价格为个人购买股票,个人持有股票,作为对公司的长期投资,并选择适当时机出售股票以获利。
(2)无现金行权
即个人不需以现金或支票来支付行权费用,证券商以出售部分股票获得的收益来支付行权费用。这时,个人需要选择出售股票的方式,一般有三种方式:其一,市场交易委托指令,即以当时市价出售股票;如果股票期权面临过期。必须在短时间内行权,最好采用这种委托指令方式。其二,日限价交易委托指令。如果在当时交易日内,股价达到或超过指定价格就执行交易,出售股票,否则指令自动撤销。其三,撤销前有效交易委托指令,如果在规定时段内(一般为30个日历日),股价达到或超过指定价格就执行交易,出售股票,否则指令自动撤销。
(3)无现金行权并出售
即个人决定立刻出售对部分或全部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以获取行权价与市场价的差价带来的利润。
场外期权合约由股票或指数、期限、权利金、资金规模、行权方式等构成,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来灵活定制合约,从沪深两市3000多只股票中精选,根据行情买入适合自己的股票期权,资金大小和期限自行选择,诸多规则能够满足个性化需求。
目前国内有接近20家券商推出场外个股期权业务,每家券商的游戏规则都有差异化,因为场外期权是在非集中性交易场所中进行的非标准化金融期权合约,是根据场外双方的洽谈,按照双方需求自行制定交易规则,双边清算的金融衍生品。
目前国内场外期权卖方业务还处于一个没有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当中,虽然券商提供投资者个性化需求,但很多合约条件更有利于机构卖方,投资者一定要货比三家,选择最适合的券商进行合作。
那么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交收应该知道哪些呢?
行权交收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到期合约的行权日是到期月份的第四个星期三(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行权指派结果将在行权日日终知晓,行权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行权交收日。投资者需根据行权指派结果在行权交收日收盘前准备好足额合约标的或资金,履行行权交收义务。
怎么确定义务方被指派的张数?
行权日日终,根据有效行权情况及“按比例分配”、“零股按尾数大小分配”的行权指派原则,确定义务方需履行的义务。
举个例子,如果到期认沽合约有效行权张数为10张,该合约全市场义务仓共计60张,其中投资者甲、乙、丙分别持有10张、20张、30张。那么根据“按比例分配”、“零股按尾数大小分配”的原则,行权比例(有效行权数/总净义务仓数)为1/6。即投资者甲应分配1.7张,投资者乙应分配3.3张,投资者丙应分配5.0张。投资者先分配整数张,即甲得1张,乙得3张,丙得5张。剩下的1张则按尾数大小分配,排序分别是投资者甲、乙、丙。于是剩余的1张就给到投资者甲。最终指派结果是投资者甲被指派2张,投资者乙被指派3张,投资者丙被指派5张。
行权交收是轧差的吗?
是的,根据行权指派的轧差结果,确定该投资者需要准备的合约标的或资金。
举个例子,根据前述行权指派原则,投资者甲在上述例子中的到期认沽期权被行权指派了2张。同时,甲又是同一标的不同行权价的另一到期认沽合约的行权方,有效行权张数4张。根据轧差的结果,该投资者在交收日无需准备标的证券,最终还将得到标的证券20000份。
如果投资者违约了怎么办?
投资者在行权交收日收盘前没有按行权指派结果准备足额的标的证券或资金就算违约。如果投资者在行权交收日收盘前没有准备足额的合约标的,即出现证券违约,日终结算时将按当日标的证券收盘价的110%进行现金交收。如果投资者在行权交收日收盘前没有准备足额的资金,即出现资金违约,投资者所在的期权经营机构将会委托中国结算将投资者应得到的证券划付到证券处置账户内,并依据与投资者的约定,向投资者计收利息或对证券处置账户内的标的证券予以处置。
交收付出的券什么时候可以卖出?
中国结算在行权交收日收盘后进行标的证券和资金交收,所以标的证券在行权交收日下一交易日起可以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