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股权激励,是指股权激励,就是使员工通过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企业股权激励好坏,有三个重要支撑点:一是选择一个合适的股权激励授予时机;二是合理安排好几个重要的时间点;三是确定一个恰当的行权价格。
一、把握五个较好的激励时机
1.在股权融资时
当企业的资本战略中有明确的股权融资要求时,无论是引入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还是谋求企业挂牌,这时候都需要配合实施股权激励,股权激励已成为投资者对企业进行投资的一个重要考量因素。
2.在并购重组阶段
企业在并购重组阶段,企业在资本市场进行并购,如果是自己的公司并购了其他公司之后,股权激励是消除新进股东和创业元老之间重组过程矛盾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
3.商业模式出现重大调整时
在公司的商业模式出现重大创新的时候,股权激励是留住人才,激励人才和吸引人才的重要手段。
4.新的战略推出时
当新的3-5年的战略计划推出之后,为了激励人才为了公司的未来战略的实现而努力工作,必须将公司的利益和激励对象的利益长期捆绑在一起。
5.其他情况
如果没有以上情况发生,但是公司还在想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那么最好要在公司业绩有重大提升或公司有其他重大利好消息时。
二、用好七个重要的时间点
股权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时间表包括以下几个: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窗口期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有效期是指获授人可以行使股权授予所赋予的权利的期间,超过一定的期限就不再享受这种特权。这个有效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可以是3-5年,也可以是5-10年,一般是2-10年。根据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超过10年。
2.授予日
授予行为发生的日期是授予日。授予是股权激励计划中的第一个环节。
在授予日,公司应明确以下几点:
(1)股权激励计划的宗旨:即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2)股权激励计划的范围:即那些员工可以享受股权激励计划带来的丰厚回报。
(3)激励额度:即计划赋予每位激励对象多少股权。
3.授权日
授权日是指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的日期。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授予日必须是交易日。此举主要是防止激励对象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而操纵股价。因此,规定了重大交易事件和重大事项发生的前后一段时间内以及年报和中报披露前的一段时间内禁止授予股权激励。而非上市公司则没有限制,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灵活确定,具体时间上可以选择某一标志性日期,如投资、重组完成日,产品、战略发布日等。
4.等待期
一般情况下,股权激励对象获授行权后,并不立即行权,而是需要等待一段时间,直至可行权日,才能一次性或分次取得行权的权利,这段时间就是等待期。也就是股权激励从获授日到最早可行权日的这段时间。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条规定:股票期权获授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也就是说,我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最短等待期是1年。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就是激励对象可以行使权利的日期。这个日期必须是交易日。可行权日可在等待期结束到失效期到来之前由激励对象选择日期行权。上市公司、挂牌公司激励对象可以根据价值的变化及股价的波动情况灵活决定行权的时点,但必须在失效期之前完成行权。对于非上市/挂牌公司激励对象,比较合适的时间是在激励目标达到后,在下一轮融资或挂牌、上市申请前这段时间内。
6.窗口期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窗口期是:“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重大交易或者重大交易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窗口期的设置主要针对上市公司,由于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参与人员,为了防止具有这些身份的激励对象利用信息优势从事内幕交易或者操纵股价,为自己牟取私利。因此,各国的证券监管部门均规定了窗口期,激励对象只能在窗口期行使权利。
7.禁售期
禁售期指的是激励对象行权之后,强制规定其必须持有一段时间才能出售。在美国和香港的上市公司一般规定有禁售期,主要是为了防止激励对象利用公司内部信息牟取私利,损害股东的利益。禁售期一般不会设置太长,大概是6个月到2年。例如,在纳斯达克上市的百度和盛大的禁售期都是6个月,在我国香港地区上市的阿里巴巴的禁售期为2年。
在我国内地上市的公司,不需要特别在方案中对激励对象设置禁售期,因为《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禁售期,而且《公司法》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设置了禁售期。上市公司如果需要对《公司法》规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的人员如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进行股权激励的,则可以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国资委对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对象的禁售期也有严于《公司法》的规定。
对于新三板挂牌公司则没有明确要求规定禁售期。但出于人才捆绑的原因,实践中也要规定禁售期。比较简单的做法就是参照《公司法》对上市公司的相关股票禁售规定进行。
三、学会四种合适的定价模式
行权价格指的是股权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在未来行权时购买的股票的价格,行权价格与股票市场价格之间的差价是股权激励制度的关键所在,因此,行权价格是否合理关系着整个股权激励计划的成败。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由于二级市场已经有公开的股票价格,所以确定行权价格的重点有三个:
1、以什么样的价格作为行权价定价基础?以及在该基础上
2、要不要打折?
3、要不要溢价?
对于很多新三板公司而言,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其行权价的确定没有相应的股票市场价格作为参考因此,确定行权价格的重点在于确定股价的计算方法。
对于新三板公司行权价的确定,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法:
(一)净资产评估定价法
首先对公司的每项资产进行评估,得出每项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然后将各类资产的价值进行加总,得出公司的总资产价值,再减去各类负债的公允市场价值总和,就得到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用公允市场价格除去公司总股本,就得到股权激励授予时的公平价格。即:公平价格=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公司总股本
相对应的计价方式有以下三种:
1.净资产计价法
这是最简单的方法,先算出公司的净资产,用净资产除以总股数就得到公司的股份价格。比如,公司净资产为1000万元,设定总股数为1000万股,那么,公司的股份价值为每股1元钱。这种方法简单直观、易于操作,因此,净资产定价法成为我国新三板公司广泛采用的一种方式。
2.总和考虑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定价
在确定公司总价值的时候,综合考虑销售收入、净利润和净资产的价值,分别对它们赋予不同的权重,计算出公司的总价值,然后设定公司的总股数,用总资产除以总股数就是每股的价格。
3.根据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定价
在确定公司总价值的时候,考虑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个因素,分别对它们赋予不同的权重,计算出公司的总价值,然后设定公司的总股数,用总资产除以总股数就是每股的价格。在这种方法中,无形资产的估值是关键。
这三种方法中最常用的是净资产定价法,因为其最直接、最简单、最易操作。建议在公司规模小、业务简单时使用。
(二)净现金流折现法
净现金流折现法是资本投资和资本预算的基本模型,被看做是企业估值定价在理论上最有成效的模型,又称获利还原法,是把企业整个寿命周期内的现金流量以货币的时间价值为贴现率,据此计算出公司净现值,并按照一定的折扣比例折算来确定公司的股票价格。
使用这种方法的要点:
一、要科学合理地预测企业未来存续期间各年度的现金流量;
二、找出一种对各方都合理的公允折现率。
折现率的大小取决于未来的现金流量的风险,风险越大,要求的折现率就越高;风险越小,要求的折现率就越低。
这种方法是一种比较合理的方法,但确定过程相对麻烦,现金流的的预估和折现率的选取需要专业的财务知识和对行业前景的准确把握。建议能进入创新层的新三板公司可以采取该种方法。
(三)市盈率定价法(模拟股票上市定价法)
这种方法是模拟上市公司上市时的定价方法,它是市盈率和预测的每股收益相乘,结果就是该公司的股份价格,公式具体表现为:股份价格=每股收益×市盈率。
直接用上述公式来确定新三板公司股份价格时,先计算公司的总收益,设置总股数,得出每股收益,市盈率可参考同类公司上市时的市盈率。
新三板公司在使用市盈率定价法时,也可以参考我国公司上市时的股票定价公式:P=R×V/[S1+S2(12-T/12)]
(其中:P指发行价格、R指经审核的当年预期利润、S1指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数、S2指公开发行股份数、T指股票发行月份、V指市盈率)
在使用上述公式时:
1、 预期当年的预期利润,这可以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的损益表,本年度已发生的损益情况进行预测。
2、选择合适的市盈率,可参考同类公司上市时的市盈率;
3、确定公司的总股数,可看做是公开发行股份的总股数;
4、同时,把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股份数量看作是公开发行数量,将实施股权激励的年月看做股份发行月份;
5、确定公司价值和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该方法适用于规模较大,具有可以作为参考公司的同行业上市公司。
(四)市场评估定价法
这种方法实际上就是相对业绩评价在股权定价中的应用,主要思想是在定价过程中,一定要找几家同行业具有可比性的上市公司或挂牌公司进行比较,从而算出本公司的股份价格。相对于其他几种方法来说,这种方法更加客观和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