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形式主要有资产交易、资金融通、担保和购销等四类。
1,资产交易。
资产交易既包括个别实物资产的(如具体的设备)买卖、股权及期权的买卖,也包括整个企业之间的购并。这类交易是关联方交易最突出的类型,因为它涉及的金额多,时间长,业务复杂而且牵连的对象很多。
2,资金融通。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融通是双向的,既有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也有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不过,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在资金融通中占主要比例。
对资金融通的披露分四类:
①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并按同期银行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有6家上市公司披露了这一关联交易行为。这一类别相对简单,信息也比较清楚,报表阅读者可以从中看到贷款金额、贷款利率对上市公司财务的影响状况。只说明资金占用金额,不提供按何种利息收费,或者只有利息收取的数额没有贷款发放数,或者只是列示贷款利率而未与同期银行利率作出比较。
②各种贷垫款项,未提及资金占用费。这一类信息包含的内容多而且比较隐蔽。不少上市公司年报都存在这类模糊的信息。它们的报表中有一些账户十分突出,如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等。这些账户数额巨大,关联方在其中占的比例也大但几乎所有上市公司最多只是提及关联方所占比例,而未提及用途。
③接受及提供担保。担保事项在上市公司中十分普遍,从整体来看,上市公司向关联方提供担保比接受担保的金额要大得多。
④购销。与关联方进行购销是日常经营业务的一种,大部分的上市公司都存在这一业务。共有323家上市公司在重大关联交易中披露了与关联方存在购销业务,事实上,很多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是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有的上市公司甚至所有的购销业务都发生在关联企业间。在披露关联方购销信息中,引人注目的是其披露的定价方式。
在资产交易中,往往是上市公司获得巨大收益,关联方(主要是母公司或集团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交易把大量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关联方把上市公司当摇钱树,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利用上市公司资信取得贷款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购销过程中影响利润的定价方式非常模糊。
正因为如此,我们认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操纵利润、不等价交换以及转移利润的行为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