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附加险“会变脸”
理财案例
2004年9月,鲁先生为妻子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分20年缴费,每年缴纳保费3000多元,同时还附加了两个医疗险,这两个险种的保费加起来每年只需要280元,却涵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每日住院补贴两项.但是在买保险时,这两份附加险必须依靠高昂的主险才能购买,正是综合考虑了附加险的优惠条件,鲁先生才下决心为妻子投保了包括主险在内的共3份保险。这样一来,小病小灾也就有了保障。
时光花苒,2010 年7月,鲁太太突发急性胃炎住进了医院,十多天花费2300多元。很快,保险公司也兑现了近1900元的费用。正当鲁先生夫妇庆幸自己选对了保险公司时,却被告知,保险公司通过对两个附加险重新核保,新的一年里将停止为鲁太太续保医疗附加险.
在遭遇保险公司拒保后,鲁先生感到非常愤怒:“条款上不是写着一年内可以不限次数报销吗?我们前几年一次都没有理赔过,为什么发生一次理赔后就遭拒保?”而保险代理人告诉鲁先生,这是附加险,公司一年审核一次,当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时,保险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办理续保,而所谓“一年内可以无数次报销”,是保障你已经投保的这一年的.
不得已,鲁先生与该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多次协商,对方终于答应续保,但条件是需要增加一项特别约定:“在本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上消化道部位所惑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对此,保险公司解释:附加险一年一签,对于已知的风险将不予承保。因为商业保险不同于社保,保险公司和消费者是共担风险的。
案例分析
我们在购买长期人身险时,通常保险公司会提供各种附加险让投保人选择。可由于经营风险较大,保险公司往往把医疗险作为长期寿险的附加险。所以,很多人购买保险主要是冲着医疗附加险去的。
鲁太太购买的主险为长期险,合同期限为终身,只是所选择的缴费方式为年缴,而其所购买的附加住院医疗险为短期健康险,合同期限为一年。虽然缴费的形式都是一年一缴,但是合同的履行期限却大不相同。医疗附加险的保险期为一年,这类险种需要每年审核,保险公司要对被保险人身体健康状况进行重新评估,风险过大就会拒保。
在保险合同里面一般都会有相应的条款提示。只是营销员在推销保险时,为使客户购买保险,往往避重就轻只说明条款如何优厚,而不提里面隐含的情况。这一点需要购买保险的朋友特别注意,在购买时要认真阅读合同里的内容,有异议的地方--定要问清楚再签约。
理财建议
事实上,像鲁太太这样不了解附加险特性的客户不在少数,续保附加险时经常发生纠纷。那么,客户选择投保附加险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出于赔付率的考虑,保险公司往往会对附加险的续保设置一定的条件,尤其对己进行过理赔的续保更为严格。其实,客户在投保附加险时,合同中都会有如何续保的条款,而续保又一般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既定保险费率保证续保
即客户只要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地给被保险人续保。不论被保险人新患何种疾病,保险公司都不得对其增加保费,更不能拒保。但这类附加险合同在首次承保时往往有较严格的条件限制。
(2)保留保险费率调整权的保证续保
只要客户愿意续保,保险公司就必须承保,但保险公司保留调整保险费率的权利。客户若不同意保险公司调整后的费率,可拖绝续保,主险合同只要如期缴费则继续生效。保险公司一般会随着被保险人年龄、医疗支出等因素变化,对保险费率进行调整。
(3)不保正续保
即上一个保险期问结束时,如果客户想继续投保应重新提出申请,保险公司经过审核决定是否予以继续承保。大部分医疗附加险,在被保险人身体状况出现变化或有新情况的条件下,会提出“体检合格后方可续保”的要求,这是保险公司为降低经昔风险所采取的揩施。
在此再次提醒广大投保人,在投保附加险时,一定 先要了解清楚这种附加险是否可以续保,以及续保的条件、时间、保费费率是否会作调整等。保险公司也有责任把这些常见的问题主动、明确地告知投保人,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名词解释
[1]保险费率:应缴纳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保险费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