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已经知道,现金折扣通常是销售条款的一部分。美国在现金购买中给予折扣的做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内战时期,在今天已经司空见惯。提供折扣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加速应收账款的回收。这将会导致信用金额的减少,而公司还必须综合折扣成本进行权衡。
注意到当公司提供现金折扣时,在折扣期限中信贷就变为免费的了。买方只有当折扣到期后才需要支付信贷款项。在信用条件为2/10, N30的情况下,理性的买方可以选择在10天内付款,以最大化地运用免费信贷,或是在k天内付款,以放弃折扣,而获得对交易中所发生金额的更长时间的使用权。通过放弃这个折扣,买方成功获得了30-10=20天的信贷。提供现金折扣的另一个原因就在于它们是向已经延展信用的客户收取高价格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现金折扣是收取向顾客授信的费用的一种简便方法。
授信的成本 在2/10 , N30的信用条件下,提早支付只会给买方带来2%的折扣,这是否足以鼓励买方提早付款呢?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个折扣率所隐含的利息率其实相当高。要知道现金折扣的重要性,我们将要计算买方不提前付款的成本。而要计算这个值,我们首先要找出买方实际为交易信用所承担的利率。假定订单额为1000美元,那么买方可以在10天内支付980美元,或是再等20天并支付1 000美元。很显然,买方相当于借入980美元20天,而后为这项借款支付了20美元的利息。那么相应的利率是多少呢?
这个利率就是将通折扣利率,总借款额980美元而利息为20美元,利率则为20美元/980美元=2.0408%。这相对来说较低,但是记住一点,这是20天期的利率。从买方的角度来看,这项融资的成本相当高昂!既然利率已如此之高,看来似乎卖方无法从提前付款中获得任何好处。在忽略买方违约的情况下,顾客选择放弃现金折扣,对于卖方来说几乎可以说是一大好处。
交易折扣 在有些情况下,折扣并非是提早支付的一大诱因,取而代之的是交易折扣,这是一项给予特定类型的买方的常规折扣。例如,在我们2/10的EOM条款下,买方如果开票日起一个月内的前10天付款,就可以获得2%的折扣,账单的到期日是第10天,而后就称为过期。因此,信用期限和折扣期限其实是一样的,而且在到期日前支付没有额外的奖励。
现金折扣和ACP 现金折扣鼓励客户提早付款,它将会缩短应收账款周转期,并且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减少公司被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资金。
假设公司目前的信用条款为N30, ACP为30天。如果它提供2/10, N30的信用条件,那么可能有50%的客户(以购买规模表示)将会在10天内付款。剩下的客户的付款时间仍平均为30天。请问新的ACP会是多少天?如果公司年销售额为1500万美元(折扣前),那么应收账款所占用的资金额又会发生什么变化?
新的AC=0.50x10天+0.50x30天=20天
ACP因此由30天降为20天,平均日销售额为1500万美51/365=41096美元,那么应收账款占用的资金额就减少了41096美元x10=41096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