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权平均法,利用过去若干个按照时间顺序排列起来的同一变量的观测值并以时间顺序数为权数,计算出观测值的加权算术平均数,以这一数字作为预测未来期间该变量预测值的一种趋势预测法。
2.考虑到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不一定是整数,往往要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了保持账面数字之间的平衡关系,一般采用倒挤成本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3.采用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由于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因此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与控制。
图1摊薄
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是一个时点数,而利润表中的数据是一个时期数,财务比率是财务报表中数据的比值,如果计算某一比率时,其中一个数据来自于资产负债表,而另一个数据来自于利润表,来自于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在整个期间(如一年)内可能是变化的,如股本数、净资产、总资产等,由于取数方法的不同就出现了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的概念。全面摊薄是指计算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加权平均法是计算平均值的一种方法,是按照平均权数来进行平均。基本每股收益概述企业应当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收益公式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稀释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1.每股收益扣除是指每股股票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值.每股收益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和经常性损益,全面摊薄是指计算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2.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摊薄每股收益:全面摊薄是指计算股份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摊薄每股收益是指按年末的普通股总数计算出来的每股收益,等于净利润除以年末总股本。
摊薄每股收益是指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非经常损益指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资产负债表中的数据是一个时点数,而利润表中的数据是一个时期数,财务比率是财务报表中数据的比值,如果计算某一比率时,其中一个数据来自于资产负债表,而另一个数据来自于利润表,来自于资产负债表的数据在整个期间(如一年)内可能是变化的,如股本数、净资产、总资产等,由于取数方法的不同就出现了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的概念。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
反摊薄条款是期权或可转换证券的一项条款,用以保障投资者,不会由于未来公司以较低价格(低于有关投资者支付的价格)发行股份而被摊薄。
反稀释条款也称反股权摊薄协议,是用于优先股协议中的一个条款,是指在目标公司进行后续项目融资或者定向增发过程中,私募投资人避免自己的股份贬值及份额被过分稀释而采取的措施。以保证证券持有人享有的转换之特权不受股票之再分类、拆股、股票红利或相似的未增加公司资本而增加发行在外的股票数量的做法的影响。
简单点说,比如某个公司有权证、可转债、即将执行的股权激励,那么就意味着股份有潜在的增加可能,那么为了准确评估每股收益,就必须用稀释每股收益了
而摊薄每股收益是指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非经常损益指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公式: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或=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加权平均法,在市场预测里,就是在求平均数时,根据观察期各资料重要性的不同,分别给以不同的权数加以平均的方法。
其特点是:所求得的平均数,已包含了长期趋势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