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是指计算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计算时取年度末的普通股份总数,理由是新发行的股份一般是溢价发行的,新老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行新股前的收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每股收益扣除是指每股股票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值.每股收益包括非经常性损益和经常性损益,全面摊薄是指计算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图1摊薄
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摊薄每股收益:全面摊薄是指计算股份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每股收益一般分为: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其区别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3)摊薄每股收益:全面摊薄是指计算股份时按照期末数计算,不取平均数,如用年末的股数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与每股收益摊薄的区别
稀释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为基础,假设企业所有发行在外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均已转换为普通股,从而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以及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而得的每股收益。简单点说,比如某个公司有权证、可转债、即将执行的股权激励,那么就意味着股份有潜在的增加可能,那么为了准确评估每股收益,就必须用稀释每股收益了。
而摊薄每股收益是指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非经常损益指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摊薄每股收益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非经常性损益包括政府补贴,资产减值损益等等临时出现的业绩。一般来说摊薄收益比基本每股收益高好,因为摊薄收益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运营收益,而不是因为外界因素造成的业绩。很多ST类的股票通过政府大量的补贴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使得基本收益转正,规避退市风险。
摊薄每股收益:
摊薄后每股收益的,是指将现有普通股数加上所有未来预计将发行摊薄每股收益的普通股及可能转化为普通股的证券,如可转换债券、期权、权证等作为分母计算得出的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摊薄)=净利润/平均股本{平均股本简单计算为(年初+年末)/2;还有按股本的时间加权平均的,如年初数的时间权数为12个月。}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末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净利润/年度平均净资产
摊薄每股收益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非经常性损益包括政府补贴,资产减值损益等等临时出现的业绩。
一般来说摊薄收益比基本每股收益高好。
因为摊薄收益反映了企业的真实运营收益,而不是因为外界因素造成的业绩。
很多ST类的股票通过政府大量的补贴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大幅增加使得基本收益转正,规避退市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