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原理本是物理学的范畴。但在金融界也有所谓的“杠杆”,就是利用借贷手段获取大笔资金,再在市场上进行操作。索罗斯就是利用杠杆的高手,经历几十年的投资生涯,他真的运用对冲基金的杠杆原理撬动了整个世界。
索罗斯刚刚成立双鹰基金的时候,只有400万美元的原始资本。这样的原始资本在金融市场上可说是微不足道,想要实打实地一步步做起,恐怕到今天也不会有量子基金的出现了。但金融杠杆的作用成就了索罗斯,使得他可以凭借少量的自有资金就在金融市场上呼风唤雨。
巧妙地使用借贷,利用杠杆原理来扩大自己的资本额,用别人的钱来为自己服务是索罗斯当时的运作方式。比如他要大笔买进一只股票时,不需要掏自己的腰包来支付全部资本,而是只付出5%的现金,其余的95 %都通过向银行借贷来付清。如果他要买进债券的话,也许只有2%的支付比例,自己投人的钱更少。通过杠杆的数倍放大作用,他的400万美金至少可以驱动8000万美元的资金进行操作。这样一来,他的每一次交易就可以产生数倍的利润,甚至可能比他的自有资本都要多。所以,有了杠杆的作用,索罗斯不必担心自己的每一次精准的判断不能最大程度地获取收益,他只需要专心研究怎样可以抓住市场的机会,而不必疲于奔命地说服合伙人为自己注资。通过精准的买卖和杠杆原理的运用,索罗斯的双鹰基金发展迅速,赚取了大笔利润,让整个华尔街都为之震动。
目前,对冲基金的发展和金融市场发展日益完善,以借贷的形式利用杠杆原理来进行投资,已经成为华尔街交易员们必须掌握的不二法门。如果仅仅是这样,索罗斯除了提早学会这个技巧之外,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那么他也不可能在投资高手云集的华尔街中傲视群雄。
其实,索罗斯一直以来都对另一种形式的杠杆原理运用娴熟,只是他处事低调,向来不愿过多透露自己的操作秘诀。那就是对冲基金本身的运作奥秘。对冲基金的“对冲”二字,就是起源于一种形式的套头交易,即在多、空两方都进行投资。原本对冲基金的目的是为了防范风险,但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及金融衍生品的大量出现,其本身通过对低估证券的多头和对高估证券的空头操作,以及对互换、期权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可以使用有限的资源进行大笔的多、空操作,使资本的能量被扩大数倍。因此,对冲基金具有其他投资基金所无法比拟的杠杆效应。
由于索罗斯经营的成功,量子基金在金融市场名声也日益显赫,对冲基金的规模迅速扩大。对冲基金利用现代高度发达的资讯科技技术,以及本身具有的巨大杠杆效应,在一天之内就可以调动数百亿甚至上千亿美元的游资。与之相比,各国中央银行一般用来干预市场的十几亿美元简直是微不足道。所以,一旦对冲基金决定联合狙击某国货币,那么这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常常会变得不堪-击,甚至根本没有还手之力。所以近几年,迅速膨胀起来的对冲基金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屡屡兴风作浪。
在此,我们可以用一个小例子来说明杠杆原理的作用:假设某公司的股价现价为150美元,预计到月底可能升至170美元。按照传统的购买方式,就是出资150美元买人股票,然后等到月底,以170美元卖出,这样就以150美元的成本用一个月的时间赚到了20美元,利润率为13.3%。但如果利用期权操作,就可以仅使用每股5美元的保证金买进150美元的认购期权,到月底如果股价升至170美元的话,账面利润仍然是20美元。但是,与上面的例子不同的是,投资者在这次操作中仅仅花费了5美元的成本,利润率达到了300%。假如投资者持有的资金依然是150美元,假若将150美元全部拿来购买期权的话,那么一个月之内,赚取的就不只是20美元,而是450美元了。我们可以看出,由于杠杆的作用,利润总额被放大了22.5倍。
从本质上讲,对冲基金所利用的就是举债经营,其最大的特点就体现在它的循环抵押理论上。所谓的循环抵押就是对冲基金以其自有资本作为抵押或担保,向银行借贷。然后用借贷来的资金再购买新的证券资产,再用新的证券资产作为抵押或担保,再次从银行获得新的贷款,然后重复上述投资。这种循环性质的抵押使得基金的自有资本可以不断贷得资金,而与向银行贷款所得的资本相比,原有的自有资本非常少。这种循环抵押法克服了其自有资本有限,无法从事大规模交易的弱点。在金融市场_上,对冲基金通过循环抵押原理,可以操纵高出其自有资本十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资金,引导或扰乱市场走势,从中获取高辆利润。而对冲基金的这种足以扰乱市场的力量,也产生了令人难以想象的杀伤力。尤其是20世纪末,索罗斯领导的对冲基金几乎横扫整个亚洲金融市场,造成了东南亚金融危机,扰乱了全世界的金融秩序,对冲基金的可怕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杠杆原理在放大利润的同时,也会相同倍数地放大风险,可以说是一把“双刃剑”。因此,投资者不应该只看见了对冲基金获利的一面。虽然,杠杆比率越高,可能给投资者带来的收益越大,但同时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高。一旦操作失败,就会面临巨额亏损。索罗斯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所以他在市场中操作时始终保持高度觉,始终把生存作为第一投资准则。
索罗斯与他的对冲基金
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于索罗斯和其他对冲基金的优胜者来说,是值得庆祝的。因为,在1993年《金融世界》列出的这一年赚钱最多的人中,经过分析发现,在这张单子上,大概-半的人要么经营对冲基金,要么就是在对冲基金工作。其中,对冲基金经理占了前五位,而索罗斯以11亿美元的收人高居榜首,他也是首个年收人超过10亿美元的美国人。在列表中的100人中,有46人是对冲基金经理,排在第4位的是斯坦利.德鲁肯米勒,收人为2.1亿美元。在这100人中,有9个人是为索罗斯基金工作的。1994 年,索罗斯基金管理的资金超过110亿美元。
对于很多投资者来说,要加人对冲基金,却不容易,这也不是非常明智的选择,因为对冲基金风险太大,而且加人对冲基金要求有很多的资金。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只有有钱的人才能够或是才想要承担这样的风险,鉴于此,委员会要求美国的对冲基金投资者必须拥有净资产价值100万美元,或是连续两年的年收人至少在20万美元,或是两年的总收人在30万美元以上。索罗斯的量子基金没有最低额度的要求,但投资者若想参与进来,则必须支付高额酬金。
关于对冲基金的认识,人们一般认为它完全没有管制,其实这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也是错误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于1934年通过一项法案,该法案要求超过1亿美元的基金投资,基金经理必须向管制机构提出申请。
索罗斯的海外基金与美国的对冲基金一个很大的区别在税上。只要基金中的大多数股东不是美国人,那么海外基金的股东就不用上缴资产收益税。在有些情况下,美国人可以在海外基金中投资,但是他们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然而,因为对冲基金承担的风险很大,大多数海外基金禁止或至少劝阻美国投资者加人。
索罗斯在1961年成为美国人,但他是对冲基金惯例的一个例外。尽管他是美国公民,索罗斯依然有资格加人自己的海外基金。大多数素罗斯基金的投资者是欧洲人。尽管风险很大,但是对冲基金提供了很多的诱惑。当然,其中一个诱惑就是成为基金会员是件很光彩的事。最大的吸引力还在于巨大的利润前景。大多数对冲基金的投资者会被要求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将个人资金从基金中赎回,他们通常会将收益进行再投资,这样一来,利润就会不断地增加。
使用有限的金融技巧,希望得到不多但相对稳定的回报,这是传统的基金经理的普遍做法,他们总是力图保守地投资。而对冲基金经理人则不受保守主义的约束,他们雇用其他人,使用风险更大的金融技巧,其中最让人眼花缭乱的就是信贷杠杆。
索罗斯善于使用信贷杠杆,这需要有勇气、决心、对赌注的确信和一套基本的金融控制工具。所以,一个传统的投资者会卖掉这只股票,而一个对冲基金经理会做空头,当这只股票跌到内在价值以下的时候,投资者就会买人,传统的投资者和对冲基金投资者不同之处就在于前者用现金买人,而后者会用信贷杠杆买人,因而其投资就超过100%。
金融技巧越来越多,只要市场有相应的要求,对冲基金不但更有可能做多、做空,同时还可以做期权、期货和其他衍生工具。与传统的基金相比,他们的投资更加集中,对冲基金交易的次数也更加频繁,1988 年,索罗斯将投资组合改变了18次; 1992年,改变了8次。对冲基金为投资者提供了在全球任何金融市场投资的机会,传统的基金经理却相反,他们只依赖单一领域或单一市场上的专业技能。对冲基金经理有更大的动机来使用各种金融衍生工具来获取利润。索罗斯说:“在货币投机上,我从来都不犹豫,即使我说应该稳定货币市场,我们必须区分参与者和公民。作为一个参与者,你要按规则玩游戏。作为一个公民,如果体制有错,那么你有责任改变体制。”不管资产业绩如何,传统基金经理都会得到1%的资产酬金,因此,他们没有强烈的动机进行大胆的操作。相反,对冲基金经理通常得到基金20%的利润。他们有充足的理由在全世界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