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基金还有一个董事会,索罗斯是这个基金公司的董事之一。索罗斯基金的董事会,只关心是不是能够赚到钱,而不太关心采用什么样的运作方式。这就给喜欢别出心裁的索罗斯和他的合伙人罗杰斯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冒险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说,他们是有独立思想的、非常聪明的赌徒,而那些想赚大钱,把钱交给他们管理的人,是真正的下注者。
索罗斯和罗杰斯,在基金公司的工作过程中,只重目的,不重形式,他们最终目的就是最大限度地发挥基金的功能,为股东赚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在不违背这个目的的前提下,他们自由发挥。
这种宽松的环境,使每个人的积极性得都到了充分发挥,人的潜能被充分调动出来。他们本来就是金融投资高手,当有了一定的工具与环境之后,其才能就会显示出来。索罗斯和罗杰斯,充分利用私人公司的灵活性,他们不受固定业务与客户的限制,什么能够赚钱就做什么。
在利益的驱使下,索罗斯和罗杰斯频频出现在股票、期货、债券等行业的市场上。他们常常做多头交易—他们既在股票上大作文章,也不放过期货市场。在广泛的交易领域里,他们敢于卖空,也敢用期货交易的货款在日用品与证券市场上买入。这种买卖,具有极大的风险。一旦判断失误,就会导致资金丧尽,公司破产。一般的银行或大金融公司是不敢这样做的。而索罗斯他们却不怕,反正公司的资金并不多,他们本人除了有一些钱放在了基金里,再没有什么资产了。因此,他们在金融交易中敢于大胆下注,就像赌徒一样。这样的冒险行动,之所以索罗斯敢做,而其他公司不敢做,主要原因是,索罗斯基金公司的主要业务由经纪人说了算,而其他的金融机构则没有这样的自由。
索罗斯和罗杰斯的独断专行和赌博一样的操作方式,也招来过一些人的批评,但是,当这些股东们获得了巨额的利润后,就聪明地闭上了嘴巴。股东们投资于索罗斯基金会,一般只想着赚钱,而不关心经纪人采取什么样的手法。既然投资者能得到可观的效益,谁还会关心操作者是怎么干的呢?只要能赚到钱,就是最正确的,这是投机运作的基本原则。如果经纪人循规蹈矩,安守本分,却不能为股东带来任何利润,那么,这种经纪人又有什么用呢?正是基于这种原因,索罗斯基金的股东们并不过问索罗斯的操作方式与手段。
索罗斯在近似于赌博式的大胆投机活动中,为股东们取得了任何金融机构和投资公司所无法比拟的绩效。基金公司在刚成立的时候仅有1200万美元的资金,一年后,资产达到了2010万美元,增幅接近70%。在接下来的儿年中,索罗斯基金更是突飞猛进地增长。到了1980年底,资产达到了3.81亿美元。而且在基金创立后的10年时间里,没有一年出现过亏损的情况,其收益率竟然达到了3365%。而一般的金融公司的复合利润指数仅为47%,相差悬殊。巨额利润使索罗斯和罗杰斯更加大胆,他们不仅敢于卖空,而且还敢用保证金来购买已经看准了的股票。他们不仅投资美国金融市场,也敢于做亚洲、欧洲、南美洲等开放地区的金融生意。在整个20世纪70年代,索罗斯的基金公司发展势头非常好,他在国内外市场的投资中,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利润。
索罗斯基金的扩大与发展是极其顺利的,敢于冒险的投资者们都对这个原本并不起眼的基金寄予了非常高的期望,他们纷纷把钱投到索罗斯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