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意味着企业在吸收权益性投资、发行债券以及借款等方面所收到的现金之和小于企业在偿还债务、支付筹资费用、分配股利或利润、偿付利息、融资租赁以及减少注册资本等方面所支付的现金之和。这种情况的出现,或者是由于企业在本会计期间集中发生偿还债务、支付筹资费用、分配股利或利润、偿付利息、融资租赁等业务,或者是因为企业经营活动与投资活动在现金流量方面运转较好,有能力完成上述各项支付。但是,企业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小于零,也可能是企业在投资和企业扩张方面没有更多的作为的一种表现。
综上所述,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企业,经营活动对企业现金流量的贡献应占较大比重,这是因为,处于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企业,其购、产、销等活动均应协调发展,良性循环。其购、产、销活动应为其引起现金流量的主要原因。
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属于企业的理财活动。在任同期间,企业均有可能因这些方面的活动而引起现金流量的变化。不过,处于开业初期的企业,其理财活动引起的现金流量变化较大,占企业现金流量变化的比重也较大。
此外,理财活动也意味着企业存在相应的财务风险。例如,企业对外发行债券,就必须承担定期支付利息、到期还本的责任。如果企业不能履行偿债责任,有关方面就会对企业采取法律措施。又如,企业购买股票,就可能存在着股票跌价损失的风险,等等。因此,企业的理财活动越大,财务风险也可能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