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该公司非经常性净损益0.27亿元,其中最大两笔是捐赠收入0.57亿元及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亏损0.37亿元。即2008年1-10月北京华松及北京天源两家房地产公司亏损0.37亿元(其中北京华松亏损0.22亿元,北京天源亏损0.15亿元),而注入之后,北京华松迅速扭亏为盈,并为*ST中辽带来0.28亿元净利润,根据年报数据,2008年最后两个月,北京华松确认了1.6亿元房地产销售收入,产生0.5亿元的净利润。
笔者怀疑*ST中辽有意操纵该1.6亿元收入确认时间,因为在10月31日之前确认收益是非经常性收益,而在此之后是经常性收益。
亦即北京华松2008年度有推迟确认收入之嫌,这是权益联营法最常见的会计陷阱。
但这不是该公司收入确认的主要问题,2008年报显示该公司预收账款有3.12亿元,主要是北京华松预售房地产款。北京华松开发的“裕景华庭”是单幢公寓,一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则整幢房子都可以办理交房手续,为什么只有部分业主办理了交房手续?该公司披露的房地产收入确认条件是:
房地产销售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
(1)所销售房产已完工并经竣工验收合格;
(2)签订了销售合同;
(3)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金额20%或以上之订金或/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
(4)有关交房手续已办理完毕。
笔者怀疑是3.12亿元的房地产售房款有推迟确认之嫌,或者涉嫌人为推迟办理交房手续以推迟收入确认,该行为导致*ST中辽2008年少确认巨额收入,而2009年相应地多确认了巨额收入,从而引发2009年中期业绩暴增400倍的假象,而2008年有化非经常性揭蒸为经常性损益之嫌。按股改承诺,若*ST中辽2008~2010年,每年经所审计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的全面摊薄后每股收益均不能低于0.20元,否则万方源将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追加0.75股对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