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写一本关于股票和商品交易策略的书,但由于多种原因,始终未能如愿。然而,在1993年我又回到香港时,感觉时机到了,于是就热情地投入本书的创作。很不幸的是,有许多流行的观点都试图把股票交易策略同期货交易策略隔离开来,大多数人认为股票市场和期货市场就如同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而事实并非如此。
许多有经验的交易者都已逐渐意识到股票和商品投机交易有许多相同之处,尽管二者之间在逻辑方面有一些不同点。就安全的交易策略、风险控制以及全面约束需要等基本性原则而言,二者极为相近。两个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杠杆效应或称齿轮效应。期货交易者通常只需相当于市价仅5%的资金,而股票交易者通常却必须交纳50%的定金。正是这种杠杆效应把二者区别开来。如果期货交易者需交付合同价值50%的定金而股票交易者只需交纳5%,那么情形就会完全相反的。你能想象得出吗,那时商品交易就会被视为安全的、保守的,而股票交易则将会被视为有风险的和投机的。
本书承认两个市场运作中所存在的巨大差异。进而讨论两个市场中的策略、战术、风险控制因素等,即二者相近以及相互区别的方面。你将会发现两个市场相似的地方远远多于其差异之处,从而把在其中一个市场上所掌握的投资技巧运用到另一个市场交易中必将是巨大的财富。
还需指出的一点是我们通常所谈的“追势策略”,也就是随主导趋势的方向进行交易。例如,趁低买入直至支撑价位是人们比较偏爱的交易方式,但只有当这一市场发展主要趋势为涨势的条件下我们才会这样做。如果市场发展趋势是看跌,这样做仍将可能遭受损失。在一个看涨市场上进行的卖空交易亦是如此。
下面我们简单地谈一下,交易中所应当持有的头寸规模。这就象是问这样一个问题:“多大规模才算是过大呢?”我认为,如果你进行的交易同市场价格趋势方向相反,并且有帐面损失,那么即使只有一份这样的交易合同也嫌过多。而另一方面,如果你的交易方向同占优势的市场趋势相同,并且市场价格又向着有利于你的方向变动,,那合同数肯定是多多益善。这种说法太笼统了吗?好,让我们讲得更具体一些。我建议在股票交易中用于保证金交易的资金最好不要超过你本人资金的35%;对于期货交易,则不宜超过25%。另外,一个比较好的想法是把资金投放于不同的市场,比如说十个市场,从而其中:任何一个市场中的估算错误或其它不幸事件对于你的资产组合都不会有致命伤。因此,如果把你可获得的用于保证金交易的资金分散于比如说十个市场(对于一个资金额比较大的帐户可分散投资于更多数量的市场上>,你就很容易算出你所应当持有的头寸的规模。
最后应当指出的是,无论是在哪一个领域的投资策略的探讨中,没有一个会不提及“墨菲法则"而能成为比较完善的策略的,正如我们所知,“墨菲法则”并非法律.不过是一种处理事物的方法,简单地说,就是“如果某件事有可能变坏的话,这种可能性将会成为现实”。
因此,无论何时,只要你一不小心,忘记建立保护性止损委托,或对于一个很好的平衡帐户你持有过大规模的头寸(尽管这一交易从图表上“看”起来相当好),你就极有可能再次熟识“墨菲法则”。请记住这一古老的谚语:“无论是杯子击破壶,还是壶撞碎了杯子,其结果往往都是对壶不利的。”这一道理也同样适用于投机;粗心和无能的人很少能追随有利的市场变动,也很少能获得利润的报偿。
在着手开始这本书的写作之前,我在此还要说上最后一句话,如果读者愿意继续就本书的某一方面进行深入探讨,欢迎大家写信给我,或通过出版商转寄。我将尽我所能并在时间允许范围内给您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