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市场交易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服务,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上海证券交易所将于1998年4月1日起终止现行“通买通卖“交易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对股票等记名证券的委托买卖实行全面指定交易。届时,投资者如未办理指定交易,上证所电脑交易系统将自动拒绝其证券帐户的交易申报指令,直至投资者指定交易办理完成。
那么,作为投资者应如何办理指定交易呢?
第一步:投资者必须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的代理机构。
在此过程中,投资者可以综合自己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包括路途,证券公司的投资环境是否安全和舒适,硬件设施是否快捷,服务是否具有特色(包括自动委托机、电脑委托中继线、隔日柜台成交汇报、信函通知配股、每月寄送对帐单、周末沙龙等),自愿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作为全面指定交易后买卖证券的场所。
第二步:投资者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帐户前往巳选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与该机构签订《全面指定交易协议书》。
对于在1998年1月5日前已办理过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指定交易依然有效,无须重新申报。但投资者仍应与指定交易代理机构重新签署《全面指定交易协议书》。这是因为全面指定交易后,其指定的含义包括证券托管关系的改变。新的《全面指定交易协议书》,对双方的权责关系将予以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保护双方权益,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第三步:投资者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须向上证所电脑系统申报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指令,在经证券营业部审核同意后,投资者也可通过证券营业部的电脑自动申报系统自行完成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申报。
在申报的过程中,证券帐户指定交易代码为“799999”、数量为“1”,买卖方向为“买入”、价格为“1”。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投资者采用哪一种方式,都必须与指定交易代理机构签署《全面指定交易协议书》,以明确双方的责权利。
第四步:上证所电脑交易主机接受证券帐户的指定交易指令,井实时反馈成交信息,指定交易即时生效。
第五步: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后,也可根据需要将指定交易所属的证券营业部予以变更。
变更证券营业部时,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交易所属的证券营业部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经证券营业部审核批准后,由该证券营业部完成向上证所电脑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 其申报代码为 “799998”、数量为“1”买卖方向为“买入”、价格为 “1”。撤销指定交易的申 报一经上证所电脑交易系统确认,指定交易的撤销即刻有效,上证所于当日闭市后通过成交数据传输系统将已被撤销的指定交易数据传递到相关证券营业部。
需要提醒投资者的是,办理撤销指定必须在投资者已完成清算交收的前提下进行。假如某投资者在上午已经买进或卖出某股票,由于清算交收还没有完成,券商可以不予受理该帐户的撤销指定交易申请。除非因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等违约情况,任何证券营业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申请。
第六步:已变更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的手续办妥后,必须另行选择一家证券营业部重新办理指定交易。其重新办理指定交易的方法同前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