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股市,存在着严重的信息获取不对等现象,庄家有着散户无法比拟的信息获取途径。无论是政策面的宏观信息还是上市公同基本面的经营与效益信息.庄家都能比一股散户早先一步获知.这为他们操纵市场提供极大的方便.更有共者,有的庄家不但能获得内幕消息.而凡还能得到上市公司的“配合”与“支持”。
庄家需要利好时出利好,庄家需委利空时出利空,这样,如果一般散户闻利好面进货,见利空则出货,便正中王家下怀,落个追涨杀跌的下场如分红是涉及股东利益的大事,也是二级市场上重要的炒作题材 熟悉证券市场的人大概都领略过这样一种现象:好的分红方案尚未出台,股价却仿佛先知先觉殷已大幅上涨,面方案旦变更,变更前股价仿佛也先知先觉开始走软,等方案一出 台,股价连续下挫,中小投资者渐特割肉,落荒而逃。
有的股票大幅下挫不久股价父痴狂般1涨,原先暂不分配的预案也一下子变成了备受近捧、十分诱人的高比例送转.“丑小鸭”忽然问又变成了“金风凰”,此类股票通常在机对低的价位时,由屯事会推出良好的分红方案方案一,股价飙升,在高位横盘彩时后,待大股东和庄家清仓出货、落袋分银时,股东大会又公否决原分红方案,该送股的不送了,该转增股的也不转增了,让追涨的后来者悬在半空中。
假消息骗人,许多股民都能理解,明明是真实的消息,为什么也会害股民呢?许多人说,我明明是听了利好消息买进的股票,并且这利好消息后来又被证实是真实的、准确的,但照样把我套牢了,你说怪不怪?其实,说怪不怪股市 里有两大阵营,,是 机构主力二是中小散户,而股市又是一个有人赚钱就必定有人亏钱的游戏场所,因此,这两大阵营使时刻处于对立状态 不可否认的事实是,机构主力有着中小散户无法比拟的信息优势与资金优势,许多消息他们都能领先散户一步获取.尤其是那些最让中小散户心动的“利刘消息”,他们早就在消息还未发布时就已经掌握了,便开始了大量吸货悄无声息地将股价推到广高位、利好消息一旦公布或者证实,如梦初醒的中小散户明知道股价已上扬了很多了,但依然相信利好消息的力量,认为还存-波上涨的行情、于是纷纷追进。
而此时获利上厚的机构主力则趁机出货.将表面通红但实际上比烧过了头的炭渣仍给了散户,使他们烫伤了手,烫伤了心。这种现象的产生.固然与中间股市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和管理不规范有关们作为一个时刻在进行财务分配的证券市场,不管如何管理,不管怎样规范,都避免不了信息欺许的存在诈 多股民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认为只要能打听到消息,并是准确真实的消息,就能在股市电游刃自如,运筹帷帜 殊不知,无论是真消息还是假消息,也无论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消息,都可以成为坑人的陷阱,利好消息可以成为出货的崭阱,利空消息可以成为震仓的圈会,因此,对于股市里各种真真假假的消息,原能实实的传闻.我们要多个心眼慎之义慎。
我国证券市场正处于发展和逐上规范的阶段,“消息市”的特征还非常明证.难假信总泛滥的现象还相当严重,对此.我们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与高度的警惕 从因外成熟的团券市场监管看,基不都是从加强信息铍露和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两方面着手。根据中国的实际,中国正券市场管理层已始着力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的改节,并将信息披露的规范化作为市场监管的重要手段和基本形式。1999 年底.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对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要求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将年度报告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站上。2000年5月,深沪两个证券交易所同时修订了《股票上市规则》。其中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是股票,上市规则的核心内容。而强化披露的及时性要求细化披露内容和扩大披露范围,是此次上市规则修订的重点。该规则第四章再次详细阐述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上市公司应当履行信息披露的基本义务,包括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心生重大影响的信息;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東大遗漏.新规则对信息披露的时间要求更加严格,最突出之处是确立了“分时点披露”的制度。
但是,不管制度如何健全,法律如何完善,都尤法保证市场上所有的信息都是真实的,是准确的。无论是制度还是法律,虽然具有防范违规追法的意义。但更主要的是成慑和制裁作用在一定的范国内存在。作为股民.依然需要练就一双火眼金晴,认真辩别消息的真假虚实.从而做出正确操作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