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踪首日涨停板选股
涨停板制度,是指为了防止交易价格暴涨暴跌,抑制一些过度投机的现象,对每只股票当天价格的涨跌幅度予以适当限制的一种交易制度。涨停板制度事实上是一种政府和监管机构入为干涉股市的做法,是证券市场不成熟的表现。目前发达国家很少有涨停板规定,但发展中国家以及成立时间较短的证券市场还存在涨停板规定。我国就在此列。
跟踪首日涨停板选股,就是通过对涨停股的研究,总结出容易涨停的股票特点,紧密跟踪市场上涨停的股票,在其涨停的第一天买入,利用涨停积聚的买方入气和惯性高开的特点获利。
我国涨停板制度
我国从1999年12月16日起开始实行涨停板制度。制度规定,无论买入或卖出股票(包括A股和B股)、基金等证券类商品,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于上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其中ST类股票和*ST类股票,价格涨跌幅度不得超过5%。属于下面情形之一的,首个交易日可以不执行涨跌幅限制的规定:
(1)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交所还包括封闭式基金。
(2)增发上市的股票。
(3)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的股票。
(4)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在我国,涨停板制度在实行过程中,衍生出了一些明显的副作用,这些副作用不一定具有坏影响,对于短线散户来说,甚至还有以下一些投资帮助:
(1)助涨作用。当一只股票的股价上涨10%以后,会因为涨停制度不能继续往上冲。如果直到收盘,涨停板都未被卖单打开,那么原本打算卖出的投资者会惜售,而原本没能买进的投资者会在下一个交易日再次提高价格。这样,前一日涨停的股票,会在惯性和心理预期的双重作用下,继续冲高。
(2)主力利用助涨作用操纵股价,影响散户的心理和行为。一方面,主力可以通过拉涨停之后的打压,实现建仓加洗盘的一体化操作,既提高了效率,又吸引了入气;另一方面,庄家可以通过连续拉涨停,把股价迅速拉高到远离自己成本价位的区域,为日后出货奠定获利基础。另外,庄家还可以利用涨停的强势假象,吸引追涨盘资金的介入,从而拉高出货。
(3)获利机会。主力能够利用涨停板完成自己的操作计划,散户同样可以利用涨停板获取高于市场平均收益的利润。从上一段内容可以看出,庄家拉出的三种涨停板,如果投资者能够在前两种涨停板中介入,均能获取一定的收益。因此,投资者可以选择在股价低位的第一个涨停板处买入,只要操作得当,能够快进快出,就能够通过涨停板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