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炒股知识>如何炒股> 有哪些卖出中线股的原则?如何判断卖出时机?

有哪些卖出中线股的原则?如何判断卖出时机?

2020-01-08 21:01:02  来源:如何炒股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5分钟的时间

有哪些卖出中线股的原则?如何判断卖出时机?

时间:2020-01-08 21:01:02  来源:如何炒股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一)坚持卖出法则?

(1)手中股票持续上涨时,必须不断设置止盈点,回调跌破止盈点,立即卖出。

(2)股票长期盘整,应出货兑现,寻找新机会。

(3)须设立止损点,跌破止损位,立即出货。

有哪些卖出中线股的原则?如何判断卖出时机?

(4)主动已经出货,不可心存侥幸,趁反弹快速出局。

(5)多空转换,不可恋战,及时出货,保存实力,待东山再起。

(6)热点退潮,所持该板块的股票必须兑现。

(7)领头羊处于调整或下跌时,应将买入的跟风股票卖出观望。

(8)涨幅已经很高的股票,只要有一个条件发出确定的卖出信号,都应出货。

(二)卖点一到,坚决卖出

对于中线投资者而言,在出场判断时,下面的情况只要有一个成立,应立即卖出:

1.击破重要均线指标

放量后股价跌破5日均线,并且股价在3~5个交易日内不能站上5日均线,随后5周均线也被击穿,应坚决卖出。如果股价击破30日或60日均线等重要均线指标要坚决清仓。

2.连续放量冲高,换手率突然放大

上升行情中的股价上涨到一定阶段,累计涨幅超过40%,且每日的换手率都在3%以上,若某日换手率超过10%,意味着主力在拉高出货。如果收盘时出现长上影线,而次日股价又不能收复前日的上影线,成交开始萎缩,表明后市将调整,遇到此情况要坚决卖出。

3.股价向下突破

如果股价在高位缩量横盘整理多时,突然放量向下突破,要当机立断卖出所持股票。

4.出现“双头”形态

认清“双头”形态对于把握卖点很有帮助。当股价不再有新的突破,形成第二个头时,应坚决卖出,因为从第一个头到第二个头都是主力派发阶段。虽然双头之间的距离不一,但只要出现就应该减仓。

(三)舍小保大

大盘持续滞涨,且未有大涨迹象时,投资者面临最大的问题是对套牢的个股如何处理。

此时,投资者应对个股进行分类:一是漫漫下跌中途的老庄股;二是已完成一轮炒作周期的个股;三是不断创新低的次新股,碰到这三类股票就要坚决卖出。

关键字: 出货止损位次新股
来源:如何炒股 编辑:零点财经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