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笔融券卖出交易
投资者在理解了上:述知识后,即可以尝试融券交易。那么第一笔融券卖出交易如何进行呢?以下通过一个案例进行说明(为简化起见,不考虑佣金和其他交易费用)。
投资者小王信用账户中有现金5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选定证券A进行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小王可融券卖出的最大金额为100万元(50万元: 50%= 100万元)。证券A的最近成交价为10元/股,小王以此价格发出融券交易委托,可融券卖出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100万元十10元/股= 10万股)。
上述委托成交后,小王信用账户内保证金已全部占用,不能再进行新的融资或融券交易。当日结算时证券公司垫付10万股证券A以完成交收,所得资金100万元划入小王信用资金账户,该笔资金被冻结,除买券还券外不得他用。
至此小王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券负债将以数量记载, 融负债金额以每8收盘价逐日计算。若该证券当日的收盘价为10元/股,维持担保比例为150% (资产150万元+负债100万元= 150%)。
如果第三天证券A价格继续上涨,收盘价到12元/股,资产仍为150万元,负债则为120万元(10万股x 12元/股=12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25%,低于130%,此时小王应该采取增加保证金、融券债务偿还等方式来提高维持担保比例,否则证券公司为了控制风险,可以根据合同进行强制平仓,了结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
如果第四天证券A开盘价11.5元/股,小王在开盘后以此价格使用买券还券方式了结债务,申报“买券还券”证券A数量10万股。买入证券时,先使用融券冻结资金100万元,再使用自有资金15万元。了结融券债务后,小王的信用账户内资产为现金35万元,亏损30%。
以上案例提醒投资者,在融券卖出时应注意:
(1)融券卖出负债以市值计算,将随卖出证券价格而波动。
(2)融券交易具有杠杆交易特性,证券价格的合理波动即可能引致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