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担保物的监控管理
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保证金以及客户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资金,整体作为客户对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债务的担保物。
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提交的担保物进行整体监控,并计算其维持担保比例。维持拒保比例是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资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x市价+利息及费用x100%
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30%。当该比例低于130%时,证券公司应当通知客户在约定的期限内追加担保物。该期限不得超过两个交易日。客户追加担保物后的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150%。
维持担保比例超过300%时,客户可以提取保证金可用余额中的现金或冲抵保证金的有价证券,但提取后维持担保比例不得低于300%.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1.现金担保
例如,投资者小张信用账户中有现金50万元作为保证金,经分析判断后,他准备选定证券A进行融资买入,假设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此时小张可融资买入的最大金额理论上为100万元(50万元= 50%=100万元)。当然实际扣除利息及手续费用后,实际融资金额要略少于100万元。
然后小张用融资买入的方式买入证券A,如果买入价格为10元/股,则小张可融资买入的最大数量为10万股。至此小张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资负债为融资买入证券A的金额100万元,资产为10万股证券A的市值加上现金50万元。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50%(资产150万元+负债100万元-150%)。保证金可用余额为: (50万- 10万股) x 10元/股x 50%=0元。
2.实物担保
假如小张用自有资金50万以10元的价格买入A股5万股,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0.7,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这时小张信用账户中的保证金可用余额为: 10元/股x 5万股x 0.7=35万元,然后小张用融资买入的方式买入证券A,此时小张可融资买入的最大金额为70万元(50万元x0.7 : 50%=70万元),如果买入价格仍为10元/股,则小张可融资买入的最大数量为7万股。至此小张与证券公司建立了债权债务关系,其融资负债为融资买入证券A的金额70万元,资产为12万股证券A的市值。
假设,A证券价格为仍为10元/股,那么维持担保比例约为171% (资产12万股证券A的价值120万元+负债70万元=171%)。
交易所认为必要时,可以谓整融资、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保比例,并向市场公布。证券公司公布的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保证金比例及维持担 融保比例,不得超出交易所规定的标准。证券公司应按照不同标的证券的折算率相应地确定其保证金比例。
客户不得将已设定担保或其他第三方权利及已被采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的证券提交为担保物,证券公司也不得向客户借出此类证券。
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动用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户内的证券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
①为客户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结算。
②收取客户应当归还的资金、证券。
③收取客户应当支付的利息、费用、税款。
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与客户的约定处分担保物。
⑤收取客户应当支付的违约金。
⑥客户提取还本付息、支付税费及违约金后的剩余证券和资金。
法律、行政法规和证监会《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司法机关依法对客户信用证券账户或者信用资金账户记载的权益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措施的,证券公司应当处分担保物,实现因向投资者融资融券所产生债权,并协助司法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