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投资市场异常火热,在投资过程中,投资者还要防范下面的几种投资陷阱。
1、不要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
股市火暴带动各种“炒股博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投资者若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将可能面临财产损失后求告无门的风险。同时, "炒股博客”可能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工具,股民若盲目将“炒股博客”上获取的所谓“专家意见”当成投资依据,只会大大增加投资风险,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2、谨防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
从2006年下半年股市逐渐升温以后,新入市的投资者有相当一部分对股票、基金等一窍不通,这就让民间私募基金有机可乘。他们常常以咨询公司、顾问公司、投资公司、理财工作室甚至个人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但事实上,民间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机构,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财机构。其次,民间私募基金与投资者之间签订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更有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经理存在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老鼠仓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管理人义务的行为,上述做法都将严重侵害投资者利益。
3、不要私自直接买卖港股
调查显示,内地居民私自直接买卖港股的方式有两种,即内地居民利用“自由行”等机会到香港开立港股证券交易账户,投资港股;或者由证券公司协助开立港股证券交易账户进行投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除商业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以及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特殊情况外,无论是个人投资者还是机构投资者都不允许私自直接买卖港股。
内地居民通过境内券商和其他非法经营机构或境外证券机构的境内代表处开立境外证券账户和证券交易都属于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如果私自买卖港股,投资者的风险无形之中就将大大提升。
4、谨防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诈骗
有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股市火暴,趁机对投资者实施诈骗活动。例如,深圳有关执法机构就曾联合查处了罗湖和福田两区8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非法经营行为。
这些公司通过电话、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大肆向全国各地做广告,宣称推出了新的理财方式,会员无须缴纳会员费,只要将自己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交易密码告知公司的业务员,公司就可代会员进行股票买卖,联合坐庄,保证每年100%或者更高的收益,赢利后按约定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
但实际情况是,这种公司取得投资者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密码后,会以对坐庄个股保密为由,立即修改密码,然后将账户中的股票全部卖出或将资金全部转走。
总而言之,投资是自己的事,用的也是自己的钱,投资人在投资过程中务必谨小慎微,否则一个不小心,就可能给自己带来巨大的资金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