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防范投资理财中的各类陷阱
现在,中国投资市场异常火热,在投资过程中,投资人还要防范下面的几种陷阱,以防被诈骗。
一、不要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
股市火爆带动各种“炒股博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投资人若盲目跟随“炒股博客”炒股,将可能面临财产损失求告无门的风险。同时,“炒股博客”可能成为“庄家”操纵市场的工具,股民若盲目将“炒股博客”上获取的所谓“专家意见”当成投资依据,只会大大增加投资风险,很有可能血本无归。
二、谨防委托民间私募基金炒股
从2006年下半年股市逐渐升温以后,新人市的投资人有相当一部分对股票、基金等一窍不通,这就让民间私募基金有机可乘。他们常常以咨询公司、顾问公司、投资公司、理财工作室甚至个人名义,以委托理财方式为投资人提供服务。但事实上,民间私募基金本身并不是合法的金融机构,或不是完全合法的受托集合理财机构,其业务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其次,民间私募基金与投资人之间签订的管理合同或其他类似投资协议,往往存在保证本金安全、保证收益率等不受法律保护的条款。更有部分不良私募基金或基金经理存在暗箱操作、过度交易、对倒操作、老鼠仓等侵权、违约或者违背管理人义务的行为,上述做法都将严重侵害投资人利益。
三、不要私自直接买卖港股
调查显示,内地居民私自直接卖港股的方式有两种,即内地!
居民利用“自由行”等机会到香港开立港股证券交易账户,投资港股;或者由证券公司协助开立港股证券交易账户进行投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除商业银行和基金管理公司发行的QDII(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人)产品以及经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特殊情况外,无论是个人投资人还是机构投资人都不允许私自直接买卖港股。如果私自买卖港股,投资人的风险无形之中将大大提升。
四、谨防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诈骗
有些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利用股市火爆,趁机对投资人实施诈骗活动。例如,深圳有关执法机构就曾联合查处了罗湖和福田两区8家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这些公司通过电话、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大肆向全国各地做广告,宣称推出了新的理财方式,会员无须缴纳会员费,只要将自己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交易密码告知公司的业务员,公司就可代会员进行股票买卖,联合坐庄,保证每年100%或者更高的收益,赢利后按约定的比例收取咨询费用。但实际情况是,这种公司取得投资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和密码后,会以对坐庄个股保密为由,立即修改密码,然后将账户中的股票全部卖出或将资金全部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