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早在二战前就开始鼓励生育,通过完善细致的津贴体系、多样化的托幼服务和打造家庭友好型企业氛围等来实现工作和家庭的平衡,2016年总和生育率达1.96。18世纪初,法国是欧洲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但随着出生率持续下降,1901-1911年法国人口规模从3848万微增至3923万,降至欧洲第五。早在1920年法国就出台《反堕胎法》抑制人口出生率下降。1939年法国颁布《家庭法典》,是法国家庭政策的源头。之后,法国不断出台和完善鼓励生育政策且取得了成效。根据世界银行,1960年法国的总和生育率为2.85,1975年下降到2.09、低于更替水平,1994年又进一步下降至1.73、创历史最低,但2016年回升至1.96。
法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保障假期,设置16周产假、11天男性陪产假和1年的夫妻共享育儿假。根据法国政府官网,目前法国设置了16周产假,包括产前假6周和产后假10周。产假期间雇主不提供工资,但法国社会保险机构(CPAM)会提供9-86欧元/日的津贴。具体金额取决于休假者的工资。法国有11天的男性陪产假,期间可获得和产假一样的每日津贴。法国还设置了1年的育儿假,夫妇可共享。续假只需提前一个月向雇主申请,雇主不能反对。育儿假期间雇主不支付工资,法国家庭补助局(CAF)会提供396欧元/月的津贴。
2)发放经济补贴,涵盖出生、养育、托幼、父母收入损失等多方面,2013年法国家庭福利开支占GDP比重达3.7%,在OECD国家中排名第三。目前法国已建立比较完善、多样化的津贴制度,涵盖幼儿出生、养育、托幼、对父母收入损失的补贴等多个环节,且补贴金额依据家庭收入和孩子数量等存在明显差异。根据OECD数据,2013年法国家庭福利开支占GDP比重为3.7%,在OECD国家中排名第三,仅次于英国和丹麦,高于OCED平均水平的2.4%。
3)完善的儿童托幼服务体系,法国2014年0-2岁入托率达51.9%,远高于OECD水平。法国的儿童托幼服务体系齐全,包括:集体托儿所等集体接待机构、幼儿园助理等家庭接待机构;保姆等家庭看护、“娱乐接待员”等。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法国家庭津贴基金(CAF)都会提供资助,如请保姆到家中照顾孩子,雇主最少仅需出15%的费用。根据OECD数据,2014年法国0-2岁入托率为51.9%,在所有OECD国家中排名第八,高于OECD平均水平的34.4%。
4)大企业携手打造家庭友好型企业氛围,法国男女劳动参与率差距不到10%。2012年,法国约400家大企业签署了《公司父母雇员章程》,覆盖约300万员工,占劳动力比例约10%,为雇员制定灵活的工作时间和最低工作时间;反对工作狂性质的企业文化,拒绝超长时间的工作和加班;推动女性雇员的升迁;推动父亲使用全薪的陪产假等。根据世界银行,2017年法国女性劳动参与率为50.6%,男女劳动参与率差距仅为9.6个百分点,小于OECD平均的17.22个百分点。根据OECD数据,2016年法国男女收入中位数差距仅为9.9%,小于OECD平均水平的13.5%。
5)移民占比约9%,其中45%来自非洲,对法国生育率提升也起到一定作用。根据法国统计局,2015年法国有620万移民,占总人口的比重从1946年、1975年的5%、7.4%上升至2015年的9.3%。其中44.6%的移民来自非洲,35.4%来自欧洲。北非移民生育率较高,为法国生育率回升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并且,法国的移民从男性为主发展到以女性为主,1968-2015年,女性移民占比从44%上升至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