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贸易战回顾:六大行业伴随日本产业升级依次展开
战后日本经济摩擦是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和日本产业结构的转换中发生的,发生在50年代中后期的轻工业,到60-70年代的重化工业,再到80年代的高技术行业如半导体。日美贸易战集中在六大行业,包括以美日纺织品贸易协定告终的纺织品战(1957-1974)、以日本主动限制对美彩电出口并增加海外投资告终的彩电战(1970-1980)、以日本自愿限制钢铁出口和美国建立钢铁“自动启动反倾销诉讼”制度告终的钢铁战(1968-1992)、以日本自愿限制汽车出口和增加对美投资告终的汽车战(1981-1995)、以设定日本产品销售价格和美国在日本市占率为贸易数值管理的半导体战(1978-1996)。
日美贸易战的特点:
(1)从货物到服务(90年代的金融服务业)。
(2)从进出口调整到经济制度协调。
(3)以双边谈判为主,规避GATT多边机制,美国经常动用国内贸易法301条款、201条款等威胁日本,甚至为此修改《1974年贸易法》、通过《1988年贸易与综合竞争法》制裁日本,强迫日本签订协议。由于日美是典型的单方面、非对称的依存关系,且日本出于维护美国市场、依赖安保的需要,面对美国的咄咄逼人,日本几乎是节节让步,缺乏必要的有利的反制。
(4)贸易战演变的基本路径是:美国行业协会(企业)对日谴责或要求议会对日采取保护主义-日方反驳-美方动用301等威胁-经济问题政治化-谈判-日方让步-签署协议。
(5)对日措施层层递进:从要求日本自主限制出口到要求其扩大进口、开放市场、取消关税、对出口美国产品进行价格管制、设定美国产品在日本的市占率指标等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