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构建居住导向的中国新住房制度
中国房地产二十年发展表明,短期调控无法解决长期供需不平衡的根本矛盾,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才是实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根本。未来应从供给着手,从短期调控政策过渡到长效机制建设、从行政手段过渡到经济手段、从商品属性为主过渡到构建强调居住属性的住房制度非常重要。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指引下,建立“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将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新方向。
一是改革“人地挂钩”,优化土地供应。目前推行的“人地挂钩”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与建设用地供应量挂钩,并不能解决热点城市人口流入与住房供应紧张之间的矛盾,未来应推行新增常住人口与土地供应挂钩、跨省耕地占补平衡与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并严格执行“库存去化周期与供地挂钩”原则,优化当前土地供应模式。
二是保持货币政策和房地产金融政策长期稳定。实行长期稳定的住房信贷金融政策,稳定购房者预期,支持刚需和改善型购房需求,同时抑制投机性需求。支持房企合理融资需求,规范融资用途,防止过度融资。
三是转变住房供应结构,丰富供应主体。未来供应主体将从开发商为主转变为政府、开发商、租赁中介公司、长租公司等多方供给;供给形式也将由商品房为主转向商品房、租赁房、共有产权房等多品类。不过,住房供应结构的探索与政策出台须因地制宜,人口净流出城市尤需警惕盲目跟风。
四是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抑制投机型需求。目前房地产税呈现“重增量轻存量、重建设交易轻保有”特点,未来应减少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费,促进开发建设、交易、保有环节税赋平衡,避免重复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