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下称《批复》),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我市位列其中。
《批复》指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要复制推广前四批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品牌建设,引导跨境电子商务全面发展,全力以赴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推进贸易高质量发展。同时,要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