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这是一个伟大的时代,一个属于金融创新的时代,如果将金融市场比喻成为香港的“皇冠’,那么衍生权证产品无疑是这顶皇冠上面一颗璀璨的明珠”—这是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CEO布拉斯基(W. Brodsky)在描述香港权证市场发展时发出的惊叹。
当人们在惊叹香港权证市场迅速发展的同时,我国内地权证市场的迅速崛起也引起了世人的关注。2005年沉寂了十年之久的权证再次出现在我国内地资本市场。2005年8月,我国为了配合股权分置改革推出了宝钢JTB1、赣粤CwB1、日照CWB1、葛洲坝CWBl等8只权证。权证的上市,受到了市场的热烈追捧,市场交易活跃,尽管当时正股市场处于下趺行情,但权证价格却几度暴涨,引起业内外人士的高度关注。据统计,截至2009年年底,沪深权证市场成交额已经达到5.82万亿人民币跻身世界前三位与香港德国的权证市场一同成为全球最有活力的权证市场。
但是,我们还是应该意识到由于权证产品的杠杆作用、+0交易的特点,特别是由于权证市场始终处于规模过小的状态,对权证的过度炒作,只能是暂时的现象。相对于高收益权证投资同样面临着巨大的风险,一旦看错市场走向极易产生损失乃至血本无归。正是由于权证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作为权证投资者必须熟悉权证的基本属性、市场交易规则、风险的来源与分析方法,对权证投资价值做出正确判断,才能够胸有成竹、胜券在握。
权证的英文表述为 Warrant,按英文的含义可以解释为授权证、许可证,即是种“契约”证明文件实质反映的是发行人与持有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持有人向权证发行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价金之后,就从发行人那里获取了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使得权证持有人可以在未来某一特定日期或特定期间内,以约定的价格向权证发行人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标的资产。由于权证在发行之初就已经确定了到期日,所以权证从发行上市交易开始时是有时间限制的,它赋予权证持有人在未来的特定期限内具有一种这种买卖标的资产的特定权利。
持有人获取的是一种权利而不是责任,其有权决定是否履行契约,而发行者仅有被执行的义务,因此为获得这项权利,投资者需付出一定的代价(权利金)。权证(实际上所有期权)与远期或期货的分别在于前者持有人所获得的不是一种责任,而是一种权利,后者持有人需有责任执行双方签订的买卖合约,即必须以个指定的价格在指定的未来时间,交易指定的相关资产。
同时,权证是在股票交易市场结算的投资产品,有别于在期货市场进行交易的普通期权产品。一般期权产品,其标的资产具有天然客观的属性,其资产价格主观操控可能性很小,如石油、黄金、棉花等,而权证尤其是以股票为标的资产,价格波动的因素更为复杂难测,市场投机成分更浓,风险更大,价值判断也具有特殊性。因此,需要市场参与者具备更强的判断能力。
投资权证与投资正股有很多不同。首先权证相对于股票而言具有高杠杆性能,具有短期创造财富的特点这也是权证最吸引人的地方。如果投资者的买卖策略正确时,相关回报较正股的变动幅度大。但是投资权证也伴随着巨大的投资风险,风险程度并非一般投资工具可比,在放大收益的同时,风险也被放大,若对市场走向判断有误,损失程度亦会较正股高出数倍,因此,它是一把双刃剑,所以投资权证必须在权证价值合理判断的基础上,全面地识别与度量风险,更加严格地控制风险,做好风险管理。
其次,权证不同于正股,价格可以跌至零。这是因为权证是一种期权,权证价值会随时间而流失,权证价格流失的速度较之正股更快,这也加剧了权证投资的波动性,中长期持有相对风险较大因而投资权证多以短期操作为主,市场机会稍纵即逝,这对投资者的判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权证有自身所特有的规律,不同于股票投资者必须理解二者的差异,才能准确判断权证价值,掌握风险规避方法。
我国内地权证市场在运行之初即遭受失败。2005年8月,权证为解决上市公司全流通问题又被推出市场,这一点与其他金融市场较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有很大差别,加之,我国其他金融衍生产品的匮乏,投资者可选择的类似投资工具并不多,所以市场中弥漫着强烈的投机氛围权证“高风险高收益”的“双刃剑”特性凸显。
对于权证这样的金融衍生产品,应该允许有适度的投机,在证券市场中如果缺乏一定的投机将会变成死水一潭,难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但又不能炒作到“疯狂”的地步,如果股票权证的价格高于其正股本身,那么,权证也就变为无效权证,也无法发挥权证的作用,这将使权证失去自身的意义,也会对证券市场长期健康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在纷杂的市场躁动中,不仅亟须理性的投资意识,更重要的是掌握一套权证价值判断和风险防范的方法和工具。本书正是基于上述的认识与考虑提出了权证价值判断与风险防范研究主题,希冀探索出适合我国内地权证市场运作的价值判断模式和风险防范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