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地试!”一锤定音
发生在1992年的8·10风波,演绎了股市的疯狂。
1992年8月7日下午,一则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市工商局、公安局、监察局联合发布的公告—《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发售公告》,发布在深市的各种传媒上。据规定,深市将向社会公众发行面值5亿元的新股票,采用认购抽签表的方式认购。8月9日至10日两天,集中发售新股认购抽签表500万张,中签率为10%,每张表100元,每人可持10张身份证购10张抽签表。中签者可买1000股新上市的股票。
消息公开后的当天下午便有人开始排队。8月8日,人与物的长龙便将深圳街道分割成破布一样的碎片,许多人倾家出动,带着凳子、床、席子、自行车、纸箱、报纸、砖头,排在前不见头后不见尾的长龙之中。顾不得体面,忘记了性别、年龄,人挤人人挨人排起了队买抽签表。
一边是抽签表“售罄”的通知,一边是黄牛的高价倒卖。终于在8月10日,顾不得吃喝排了几天还没有购买到抽签表的人愤怒了。于是,涌向深圳市政府门前,示威、游行,并与治安人员发生冲突,焚毁了公安人员的值勤巡逻车。
这场风波令所有的人都惊呆了。成立全国性的证券监管机构已显得非常紧迫。
1992年10月26日,“由五部委组成的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正式成立,朱镕基为第一任主任。我们从财政部借了200万元,租了一间办公室,成立了证券委。”刘鸿儒回亿说,就在这天,证监会也宣告成立。他被朱镕基“钦点”为证监会第一任主席。
差不多同时,在上海也是“人人说股成风”……
刚刚打开股票市场的笼子,就发生了这么多的疯狂行为,没有任何约束的疯涨,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此后连续数月的下跌就是例证。制度的缺陷成为最为紧迫的事。
当时刘鸿儒的一句名言被广为流传:股票市场价格猛涨,上边有意见;股价猛跌,下边有意见;不涨不跌,所有人都有意见。
面对这种疯狂,监管机构坐不住了,立规矩定方圆成为最重要的工作。为此,成立伊始的证监会即开始了紧张的立法工作。
1993年,证券市场最重要的法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这部法规为日后证券法的出台奠定了基础。同年12月29日,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另一部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与此同时,证监会立即开始着手证券法的立法工作。1998年12月29日,历时六载、五度审议、十余次易稿的证券法得以颁布,并于1999年7月1日始开始实施。
作为第一任证监会主席,刘鸿儒堪称“开山辟路者”。从1992年12月26日至1995年3月,历时两年五个月,在其任期内,既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深市8·10风波,也发生了宝安收购延中股票—证券市场上收购第一案,同时发布了证券市场上最初的一系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身高1.65米的刘鸿儒笑谈,“这些法规规则攘起来比我人还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