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可以大体抵消现货市场中价格波动的风险,但不能使风险完全消失,主要原因是存在“基差”这个因素。要深刻理解并运用套期保值,避免价格风险,就必须掌握基差及其基本原理。
一、基差的概念
基差(basis)是指某一特定商品在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的现货价格与该商品近期合约的期货价格之差,即:
基差=现货价格一期货价格
例如: 2003年5月30日大连的大豆现货价格2 700元/吨,当日,2003年7月黄大豆I号期货合约价格是2 620元/吨,则基差是80元/吨。
一般来说,基差所指的现货商品的等级应该与期货合约规定的等级相同,并且基差所指的期货价格通常是最近的交割月的期货价格。例如,在6月20日小麦基差为“10 cents under",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这是指当日与期货合约规定的等级相同的小麦的现货价格低于7月份的期货价格10美分。如果在6月20日小麦基差为“5 cents over",这是指当日与期货合约规定的等级相同的小麦的现货价格高于7月份的期货价格5美分。但需要注意的是,特定的交易者可以拥有自己特定的基差。例如,对于个小麦交易商米说,他所指的基差可能是他实际购买小麦现货的成本与他进行套期保值所持有的某:交割月的期货价格的差额。他所购买的小麦等级可能不同于期货合约规定的标准等级,他所指的某一交割月 的期货合约也可能不是最近的交割月的期货合约。例如,7月1日,一小麦交易商以2.00美元/蒲式耳的价格买入一批小麦,同时他以2.10美元/蒲式耳的价格卖出9月份期货合约,基差就为10美分10centsunder。
基差的变化受制于持仓费用。最终因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趋同性,基差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下降为零。基差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对于初级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基差,除受一般供求因素的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季节性因素的左右。
基差是衡量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基差是套期保值成功与否的基础。套期保值的效果主要是由基差的变化决定的;基差是发现价格的标尺;基差对于期货与现货基差可以是正数也可以是负数,这主要取决于现货价格是高于还是低于期货价格。现货价格高于期货价格,则基差为正数,又称为远期贴水或现货升水;现货价格低于期货价格,则基差为负数,又称为远期升水或现货贴水。
例如,假设9月28日黑龙江省的一个大豆产地现货价格1 810元/吨,当日的下年度3月份大商所大豆期货合约价格是1 977元/吨,则基差是-167元/吨。又如,9月28日上海地区的油脂厂买进大豆,当地的现货价格是2 080元/吨,那么基差为+103元/吨。
二、影响基差的因素
基差包含着两个市场间的运输成本和持有成本,前者反映了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的空间因素;后者则反映了两个市场的时间因素,持有或储存某子商品由某一时间到另-时间的成本,包括储存费用、利息(占用资金的成本)和保险费、损耗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利率的变动对持有成本影响较大,而其他几项费用则较为稳定。
就同一地区市场而言,理论上,不同时期的基差应充分反映其持有成本是时间的函数,至合约到期的时间愈长,持有成本愈大,反之则愈小。而当非常接近到期日时,期货市场当地的现货价格应与最近期的期货价格接近,其差别就是交割成本。
归纳起来影响基差的因素主要有三方面。
(一)品质
由于期货合同中规定买卖的是基准品级的货物,而现货实际交易的品质与交易所规定的期货合同的品级往往不一致,因此基差中就包含了这种品质差价。
(二)地区
期货交易所的期货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割地点是交易所指定的标准交货地点,而实际现货交易的交货地点往往并不是与交易所指定的交货地点一致,因此,两个交货地点之间的运费差价就造成了一定的基差。
(三)时间
由于现货交易交货的时间与期货交割的月份往往不一致,这样就造成了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之间存在着时间差价。时间影响基差主要表现在仓储费用上,具体费用包括库存费、保险费和利息。在现货市场的不同地点,基差的大小往往固定在一定的幅度内;交易者可以通过预测基差,结合期货价格来判断远期现货价格。
以上只是确定基差的固定因素,实际上影响基差的因索很多也非常复杂。因为基差取决于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所以凡是可以影响这两者的因素最终都会影响基差,如-般商品近期、远期的供给和市场需求情况,替代商品的供求和价格情况,政治因素、季节因素、自然因素等,其中最主要的是供求因素。
三、基差的表现形式
虽然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的变动方向基本一致,但变动的幅度往往不同,所以基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持续不断的变动,基差时而扩大,时而缩小。最终因现货价格和期货价格的趋同性,基差在期货合约的交割月趋向为零。基差的变化对套期保值的效果有直接的影响。从套期保值的原理不难看出,套期保值实际上是用基差风险替代了现货市场的价格波动风险,因此从理论上讲,如果投资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之初与结束套期保值之时基差没有发生变化,就可能实现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套期保值者在交易的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基差的变化,并选择有利的时机完成交易。一般来说,基差分为负数、正数、零三种市场情况。
(一)基差为负的正常情况
在正常的商品供求情况下,参考价持有成本及风险的原因,基差一般应为负数,即期货价格应大于该商品的现货价格,即正向市场。
(二)基差为正数的倒置情况
当市场商品供求出现短缺,供不应求的现象时,现货价格高于期货价格,即反向市场。
(三)基差为零的市场情况
当期货合约越接近交割期,基差越来越接近零。
一般来说,基差扩大、缩小是指绝对值,不分正负。对于商品期货米说,由于地理位置等不同,同种商品可以有多种现货价格,又由于交易者对不同交割月份的合约兴趣不同,所以同种商品的基差不是唯一的,可能多达数十个甚至上百个,但对交易者来说,有价值的只是其中的一两个。对于股指期货米说,由于股票指数是唯一的, 在不考虑跨指数贷利的情况下,某个月份的期货合约对应的基差是唯一的。在我国,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存在的基差只有四个,因为根据金融交易所的制度安排,沪深300指数期货同时只能存在四个合约。
基差的决定因素主要是市场上商品的供求关系。在现货交割地,如果市场供给量大于需求量,现货价格就会低于近期月份合约的价格;如果市场需求量远大于供给量,现货价格就会高于近期月份合约的价格。对于初期产品,特别是农产品的基差,除受一般供给因素的影响外,还在很大程度上受季节性因素的左右,使基差在一个时期扩大,在另一个时期缩小,一年一年周而复始。除此之外,某种商品的替代产品的供求状况、仓储费用、运输费用、保险费、上年度结转库存等因素都会或多或少影响商品期货的基差。
对于股指期货来说,影响基差的主要因素有利率、持仓结构、投资组合中高风险股票与低风险股票的比例等。。
四、基差的作用
(一)基差是套期保值成功与否的基础
套期保值是利用期货价差来弥补现货价差,即以基差风险取代现货市场的价差风险。在商品实际价格运动过程中,由于现价与期价波动幅度有差异,基差会随之变大或变小,由于期货合约到期时,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会趋于一致,而且基差呈现季节性变动,使套期保值者能够应用期货市场降低价格波动的风险。套期保值的效果主要是由基差的变化决定的,从理论上说,如果交易者在进行套期保值之初和结束套期保值之时,基差没有发生变化,必然导致交易者在这两个市场上盈亏相反且数量相等,由此实现规避价格风险的日的。但在实际交易中,基差不可能保持不变,这会给套期保值交易带米不同的影响。例如,收获季节因大量农产品集中在较短时间内上市,造成供给大大超过市场需求,现货价格下降,基差扩大。收获季节过去,大量农产品逐步为市场所吸收,基差又开始缩小,逐渐恢复到正常水平。随着春季来临,上年库存大量减少,在一些地区很可能出现供给短缺,现货价格相对于期货价格骤然上升,基差由负值变成正值。
(二)基差是价格发现的标尺
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是借助期货交易所这种高度组织化的市场形态实现的,通过公开叫价程序形成某-特定期货合约的价格,这种价格形成方式是传达未来市场供求变化的较为推确有效的方式。期货与现货市场之间的价格相关关系可使套期保值者和投机商利用期货价格衡量相关现货商品的近期和远期价格的发展趋势。基差关系基本反映了现阶段以及未来现货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证明了期货市场具有价格发现功能,即基差决定了远期价格的发现功能。从根本,上说,现货市场的供求关系以及市场参与者对未来现货价格的预期,决定着期货合约的价格,但这并不妨碍以期货价格为基础报出现货价格。
(三)基差对于期现套利交易很重要
期货市场除了单纯投机交易外,还存在套利交易。所谓“套利交易”,是指投机商利用不同月份、不同市场、不同商品之间的差价进行期货交易、谋取利润的一种投机性活动。其特点是,在做套利交易时,主要以两张合约之间的价格基差为依据,并不注重买进合约或卖出合约的绝对价格水平。如果在正向市场上,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同时上升,并- :直持续到交割月份,基差的绝对值始终大于持仓费,则出现无风险套利机会;如果在反向市场上,现货价格与期货价格同时下跌,并-直持续到交割月 份,基差的绝对值始终 小于持仓费,则出现无风险套利机会。
股指期货中的基差作用远远小于商品期货。豆类、钢材等金融属性较弱的商品期货由于保存期限短、储存费用高、运费占货值比例高等原因,基差往往会被拉得较大,一般为10%。而在股指期货中,由于上述成本都很小,所以基差也比较小。
五、套期保值的扩展
前面所讲述的套期保值案例是比较简单和基本的操作方式。在实践中,结合期货市场和现货市场的发展,套期保值操作方式也得到了进一一步的扩展。
(一)交割月份的选择
在套期保值操作中,需要将期货头寸持有的时间段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间段对应起来。但这并不一定要求期货合约月份的选择与现货市场承担风险的时期完全对应起来。例如,5月初某企业计划在3个月后卖出一批铜,为了防范铜价下跌风险,做卖出套期保值。这是否意味着该企业在合约月份选择上,一定要选择卖出8月份的铜期货合约呢?不一定。合约月份的选择主要受下列几个因素的影响:
第一, 合约流动性。流动性不足的合约,会给企业开仓和平仓带来困难,影响套期保值效果。套期保值一般应选择流动性好的合约来进行交易。
第二,合约月份不匹配。有时企业现货头寸面临风险的期间,并没有对应的期货合约月份可以交易。例如,企业要在8月份购买商品,但没有对应的8月份的期货合约。又如,套期保值期限超过一年以上时,市场上尚没有对应的远月期货合约挂牌,此时通常会涉及展期操作。所谓展期,是指在对近月合约平仓的同时在远月合约上建仓,用远月合约调换近月合约,将持仓移到远月合约的交易行为。
第三,不同合约基差的差异性。如前所述,基差变化直接影响套期保值效果。不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的基差总是存在差异的,套期保值者可以选择对其有利的合约进行交易。例如,3月初,卖出套期保值者发现7月份和9月份期货合约的基差分别是-50元/吨和- 100元/吨,假设7月至9月间持仓费为30元/吨,这意味着扣除持仓费因素,9月份基差较7月份基差弱,换而言之,9月基差走强可能性更大,企业可以选择9月份合约进行套期保值。前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将要求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套期保值合约的月份。
(二)套期保值比率的确定
前述套期保值案例,均按照“1 : 1”的套期保值比率操作,这种操作方式确实简单。但由于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波动幅度不完全相同,采取“1:1”的套期保值比率会带来基差变动的风险,可能造成不完全套期保值。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以结合不同的目的以及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价格的相关性来灵活确定套期保值比率。